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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学记述 』]2006.01.06.学位论文浪费题材
avia 2006-01-11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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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浪费题材

    发现,写学位论文时,对那些非常好的题材、题目的浪费,是一个挺重要的现象和事情。这种现象的范围并不是包括了全部的学位论文,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从现在的情况看,它很可能是非常大的一部分,并且因为它们写的是“非常好的题材”,在做那些好题材的时候,它的危害才显得很大。理工科的也许不是这样,但文科却的确如此。

一些相关材料:

梁:请您谈一谈您是如何指导博士生的。
赵:到了博士阶段了,其实他们的根底已经成形了,既具备了知识,并且也具有了自学的能力。作为一个导师的指导,这个我一般都是比较宽松。就像选题,我就是让博士生他们自己选题,当然我会给他们一个大概的方向。比如,他们讲对基督教哲学感兴趣,基督教哲学的范围很宽,我总是叫他们先提出他们自己的意见。然后我的指导呢就考虑两个方面。第一个呢就是他做这个的条件具备不具备,这包括两个条件:一个是客观条件,所谓客观条件就是国内有没有那么多的资料,资料齐全不齐全;一个是主观条件,比如说你自己的语言水平适不适合做这个题目。还有一个方面就是你做的这个题目适不适合做一个博士论文的题目。这个要求不能太大,大而无当不行,但是呢太小也不行。

 


难道我们真的知道什么叫做写博士论文?

陆兴华

什么叫做写博士论文这个问题是用写博士论文这一行动本身来回答的;每一个
人都以不同的方式来写它,因此对这个问题都作出了不同的回答,因此没有一
种写博士论文的方式是一样的,每一种博士论文写作都在改写学术版图,是
“对解构的解构”;什么叫做写博士论文或博士论文该怎样来写,这问题本身
也是开放的,写过它之后对这问题就更没有把握来回答了……希望本文对正在
完成博士论文的人有鼓励
LX

但我们还是禁不住来问人和自问:写博士论文和哲学论文倒底是怎么一回事
呢?

下面是一种不能令人满意的回答,希望它能激起你自己的回答。

一、

(…)写哲学论文或哲学博士论文,实际上三分之二是读别的“哲学”论文
吧。不光读伟大作者,读同行,也读我自己已写和将写出来的东西。这样读的
时候将自己与别的作者比并了,平时我们可不是这样做的,所以这是研究之初
步。巴尔特就认为写也就是读,在心里读自己构思好的,写下来了,再读自己
的写,所以写作的全部可以说只是修改,修改是最正儿八经的读;作者实际上
是读者,自己的读者,替别人成为读者,当读者让别人租用,被当作鼠标或搜
索引擎……

什么是博士论文的读?我一直考虑不好这个问题。我想概括一下来进一步提醒
自己。一般讲,读一个本行业里的伟大作者,都被一个循环挡着:单本读不进
去,是因为没有读过其全部写作,但不从单本进去,又如何读全部?专业阅读
所以常一直带着这样的深深的挫折感。但我想研究就是这样,在一些基本问题
中的沉潜,就是这样反复失败着进行的,一步看到底,一进门就懂就能就行的
天才有几个?我这样的木讷而保守者,只好盯住全部来读,因为读全部好象是
最容易的读:里面一定会有重复,一个事被作者讲了好几次之后,总该有点好
懂起来,使我有一点点开窍了吧。不光会有意思上的重复,甚至还会有语义和
词汇上的重复,全读之后,就不光能复述出各意思立场,也能说出作者用了什
么字,那些字又是如何构成其主要语义场的。我可以把这样的复述称作我的理
解,有时就偷梁换柱地被称作我的想法了。

举例说,德里达并非我的专业内的作者,但二年前我发现不读他简直是不道德
的。从此进入了那个循环。九十年代初就读他的二三本东西了,当时就是反反
复复进不去。现在进去了么?还在循环着。《马克思主义的各种幽灵》我是在
第七遍(第一二遍甚至第七遍也仍是读得糊涂的)头上才买了法文版读,还是
觉得很新鲜,好象前面还未读过似的,对自己的阅读能力更没信心了。但在此
以前我已多次引用过它,那么是未读清楚就乱引用了?而问题是,读完了第七
遍,也仍是觉得需再读,把一本书读得越认真,越觉得该再读。这就是挫折
感。这就是来自伟大作者的规训。我在努力写出这样一个东西:“什么叫做读
德里达?”。因为我觉得德里达自己好象没有什么可让我们归纳的东西,
“他”也只是他的“读”,你想读胡塞尔、海德格尔、本雅明、列维纳而不同
时读德里达对他们的“读”,这是很不明智很不道德的,德里达就是这么个强
大的搜索引擎。德里达让我相信,把所有作者读穿和读穿一个人,是同一回
事;哪怕是一个不怎么样的作者,你只要象德里达说的带着“批判的警觉”去
冒昧地执拗地将其读到底,也能有象读了所有伟大作者后的收获。这简直象在
草原上钻油田。

英美研究生教育里鼓励的是横读,也就是利用索引或主题搜索,定期将一个范
围的东西读光,这很适合象语言学、心理学这样很重视各作者和论点的归纳和
总结的inductive学科的人,不适合象哲学之类的学科。国内前些年老有人比
如林毓生吹芝加哥什么委员会的博士论文阅读要求,后来看了他和大陆去过的
那几个人的阅读范围和深度,也仍大失所望,觉得也只是一个炫耀于人的阅读
配方而已,而阅读并不是个宣言和纲领的问题,它仍是象我庸俗地认为的是个
投资和忠诚的程度问题,有时还是个命运问题:说到底,我总是落进了或事先
落进了某种阅读配方里,没什么机会来选择的,虽然我总不断拿出好听的方案
示人。

阅读是一种无尽的活动,投入多大,考验的是一个人对本学科之忠诚和忠实程
度。一读书,时间花花就流走,读了又不能马上见效,能做的很快就可以出风
头的事又那么地多,外面的精彩诱惑又那么大,聪明人就想偷工减料,知道读
重要,但不肯读,但又要来装读过,汪晖和汪丁丁之类是典型,错乱之博导一
般都逃不出这一恶环,盯住他的写更主要是盯住他的读,他就没处躲了。

学术上的阅读当然也不是死读,它是一种经济,讲究搭配和增溢。它需要你象
国家计委主任那样地辩证。有的心态,如我的收藏客的心态,并不是很好,常
覆水难收。我读过福柯的七千多页(当然,他写得散漫和重复,一半以上都是
重复,一字不动地重复五六遍以上的文本也很多,可读得飞快),但现在看去
这是有点浪费,只因为贪婪,想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占为己有再说,拿来做什么
用还不知道。我现在无处用他,他正在我这里霉烂。这样去读了他与将他的文
本放到书架上又有什么区别?

同行评论里我觉得看一个人的阅读功夫下得足不足是重要指标,这几乎是一种
道德判断:这个作者真的投入了么?真的认真于他她在说的东西了么?阅读好
象是一种苦肉计。

博士论文这种形式好象也规定了一个阅读的框架,但没有规定阅读的量和质,
在文科里,就成为写作者自己定夺的事。其阅读格式裁剪,我想不外于下面几
种:根据自己的志向定一个修养、资质积累式的阅读目录,不管学科之细分只
挑出最重要的十几个作者来全读,照被开的书单来进行,先找论题再展开阅
读,根据已有的阅读来定论题,于是就在原来基础上扩大阅读面,等等。反
正,读就象男人的股票portfolio的养护,妇女的陪嫁物产盘算,博士论文搞来
搞去是在这上面做出文章:要从已有的读里榨出点什么来,从将要进行的读里
期盼出什么来。

我觉得英国这边的阅读比较讲形式,装样子,不是我们中国人说的“读”,作
为“功夫修炼”的读相对不重要。所以我这样老习惯改不掉的人一开始就自搞
了一套来阅读,作为后防,因为怕要不然没读几本,或读得太乱,也怕本次研
究阅读投资失败后没有填底的:我特别强调一些不光对本次博士论文有用,而
且会长远地对我以后的兴趣点有用的作者,或象买股票一样,压几只长线的做
防,捧住德里达这样会在将来对我大大增价的作者。这样选择可能是因为我做
博士论文迟了一点,书都教过了,事到临头,无法再安步就班,又觉得博士论
文太形式的原因。但这样双重企图的吃着碗里看着盘中的阅读会干扰论文写作
的进程,象在太太与情人之间被撕扯一样。

博士论文的“写”当然是有无尽的模态的。在英国,教委一方面在倡导
practicalPh.D.,写几段新音乐,画系列的极少主义东西,将舞台设计在各种
层次上描述出来,就可拿学位,我的指导教授是积极的拥护者,我前面他指导
的两个论文就不是用字或理论写出来的,一个是戏剧的,一个是音乐的。另一
方面又在伯明翰大学做试点,用两场考试,一理论一实践来发学位,或一纯理
论,一纯实践的研究来考核。以前我也提到过的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博士研究
生们自己的论文format改造方案:将论文先冲浪到社会中,让国家出钱出版其
中的二章,来试听社会反响,对论文作长远的定夺,鼓励研究生作长线投
资。

你的博士论文写给谁看?你尽可以设想你是只写给XX、我和另一个审读者看
的,它该怎么样,是我们四个人之间的事,四个人有时也太多了。况且,写作
理想上是把全社会当读者的,它必须有点顶天立地,向天地立言,以整个社会
为上下文,以汉语为全语域。

博士论文的写作形式也是待商议的,甚至是需要创造的。学术本质上我认为也
是这样的审美-伦理-政治-司法上待商量的事,所以它是学术,是研究者共
同体里的同行的层层评论,要不它就不应该被称作写作。什么叫做写博士论文
这个问题是用写博士论文这一行动本身来回答的;每一个人都以不同的方式来
写它,因此对这个问题都作出了不同的回答,因此没有一种写博士论文的方式
是一样的,每本博士论文的写作都改写了现有的学术版图;什么叫做写博士论
文或博士论文该怎样来写,这问题是开放的。

我觉得“哲学论文”--哲学博士的论文也只好理解成一切人写的一切哲学论
文--不是写给人、写给自己“看”的,而是在写自己,就是在词和句的层面
上不断重新编织自己(除了一些句子,“我”还能是别的什么构成的么?),
在语义上重构自己,自己读自己再来写自己,一圈圈循环下来。“我”是一盘
正在下着的棋,搬动每一个字,都改变了全局,写作或哲学写作是瞬时但又全
盘的。全盘在两个方面,一是自己的全部语域和思想域都因每一个字的摆放而
被牵动和重构,一是指我是以汉语的全域为自己的写作活动范围,汉语此时成
为我的个人词库和游泳池,在其中我象跳水选手的十次试跳一样,在完成一次
动作时同时在证明我对所有现存的姿势和技术的掌握的同时,去拼难度系数,
在汉语全体里。

哲学论文写作之全盘性还表现在其从语言出发再还原到语言这一过程。巴尔特
说文学就是语言,这个“文学”指的我想就是所有创造式写作,写作就是语
言,用语言来写作,用语言去传达自己的写作,将读者拖到语言中,或来影响
读者所处的语言,来达到交流。因此可以说,我写的每一个文本展示的是汉语
的全部能质,同时也展示了反映在被我改写过的那种语言中的我的
intellection的全部能质,两者是同一个东西,读者的被我影响,是因为我影
响了他们与我同处其中的汉语,这我认为就是“全盘”的意思。德里达说写作
是在挑战母语世界的极限,是在母语的天花板下不断摸高。维特根斯坦:Die
GrenzenmeinerSprachebedeutendieGrenzenmeinerWelt.(Tractatus
5.6)

三、德里达和利奥塔论什么是哲学和理论写作

德里达《论书写学》:哲学是有了散文后才发明的,哲学从来用散文说话。
〖午夜版,406页〗西方的哲学史常常就被“写”成了西方的历史。〖405页〗
世界上的第一篇文章是图画。画也是一种写作。只是画物还是画语言的问题。
〖413页〗写作是一种视觉的经济。〖408页〗书写空间直接与社会空间相
连。〖402页〗

利奥塔《利比多经济》:理论写作就是给客户跳脱衣舞,就是将自己当成猎物
让读者来追杀。写作者是受害者。〖午夜版,290页〗写作时我们都应这样自
问:这是一种什么话语?它如何来自我合法化?它起什么功能?是什么使你有
权来这样说?莫非你那勾当只是纯想象和纯修辞?敢情你是要寻找真理,装着
在说真理,认为已说出它了?你除了又搞出了一门哲学,又折腾出一个系统来
之外,还做成了什么?也就只不过是一大堆的字?看来你至少是想用一大堆的
字来改变这世界了?否则,你想用它们来干吗?〖298页〗理论文本是一幅抽象
画。是将抽象画画到了自己的皮肤上。是对抽象的一种迷恋。〖289页〗在理论
中欲望板结。〖291页〗理论以另外的理论和文本为指称对象。〖292页〗理论
文本是一种身体涂彩。〖293页〗女人把哲学和历史都写成文学批评〖比如在
《往事什么烟》中〗。身体在理论和欲望之间。〖295页〗科学和文学在海森堡
和巴士拉之后变成不好分。〖301页〗理论对我们的非份过求,就象真爱上我们
的情妇的对我们的纠缠:必须为爱而勃起,而不是为其它;我们笔下的字必须
为真理而勃起,而不是为其它。〖305页〗。诗的失败是因为想写出一种反理论
(antitehorie)的不可能;只有无穷无尽的理论,已没有诗。〖308页〗)

所有能够说服我的,都是我的哲学家或思想家,不论他们是在写小说、诗歌、
评论还是哲学论文,在我看来这几种写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区别。写个哲学博士
论文,我并不就会认为自己就真他妈哲学了。但一个写出了一个打动我的句子
的小学生,我再不会简单地把其看作小学生。奢谈文学和哲学很容易,你来写
写看,让我们来看你写。

写和读都容易掉进一些使我们越来越懒的习惯里。实际上,我总是将我喜欢读
的东西都当成了引我入胜的小说,无论它是什么文类(我的指导教授说,我们
爱将喜欢的东西当小说来读和写,因为小说是最典型的“自然主义模态”,是
懒隋的我们最容易跌进去的一种阅读的坏习惯;读小说可以说是对自己最不负
责任的一种阅读;中文系出来的人老认为读很多书就是读很多的小说,他们自
己在骗自己;但他们又硬要将小说当成他们理解中的哲学和理论,他们在小说
和理论之间捉迷藏,真叫你没有办法。

德里达的读:劳动着去读和重读(travailleràlireetàrelire),冒昧、心
怀鬼胎、进一步退二步地去读,找出其调儿,顺应其呼吸地去读……踏出新
的路,开出新的地来。〖《魂--对他者的捏造》,伽利略,2003,213-214
页〗),哲学博士论文写得投入时,我认为是自己在写小说;我认为有的哲学
论文就是比有的小说有趣得多。有的人自认为是在写小说,写的在我看来却是
蹩脚的哲学论文,比如那些装深刻的作家们的写,糟糕的哲学论文也就只是纸
浆小说。

哲学论文或哲学博士论文的写作是没有结尾的。成为自己,就是不断写出属于
自己的句子,利奥塔这样说。就是想告别世界,终止或取消前面说的那个句
子,也得用句子。语言学家奥斯汀说句子是最大的有意义的单位,我理解成:
写成文章或书反而稀释了,乱掉了,被败坏掉了;奥斯汀自己好象就是这样实
践的,他被自己的语言行为绊住,先想认真地理清迈出第一步前脚上所缠的东
西,他写了他自己的写是怎么一回事这一主题。他写自己的写,说自己的说。
这是不是说句子之上的博士论文作为一个单位反而不能象句子那样粘住一些确
定的意义,是象煞有介事了?我认为是的。哲学博士论一开了头,就把我们一
生都纠缠进去,我们从此掉进各种问题,真的不能自拔。写完博士论文,对于
自己的写也一定比写之前更拿捏不定了。

在很多国家里,博士论文实际上是教授资格论文,这个从中世纪流传下来的表
达或考核形式的全部意义,我觉得就是:我想用这个形式尝试和证明我有独立
发言的能力了,我的发言再也不是基于某种机构、某种权威或某种传统,而是
独立和自治的了。博士论文这种形式的存在先已表明两种起始情状:要摆脱传
统、权威和机构来说话是很难的;要从自己心底出发(柏拉图所说的内在对
话)说话,真说出自己的话是很难的。博士论文可以说是一种个人学术表达的
独立宣言。但象一切人类机构一样,它总是败坏成它的反面:博士论文也往往
是一切学术和表达臼巢的渊薮,是学术研究中的badconscience的苗圃。博士
论文在中外都常成为一种西式八股。

所以尼采只写一些故意搞混其顺序的警句了。天才们常可以或故意避开博士论
文,我们常才往往不能自拔于自己的博士论文。海德格尔有博士论文么,是那
个世界著名的叫做《存在与时间》的没写完的“导言”吧?大学要请卢曼做教
授了,他的博士论文还没处找,大学从他发表得很少的几篇里拎两个出来补交
了事。维特根斯坦写了500多页罗素和怀德海看不懂的东西,德里达和巴尔特出
名后才写完博士论文,后来也忘了去注册和领学位了。

你提出了一个好问题:为什么你居然在写一篇哲学论文?为什么我们写来写去
都只是哲学论文,拿来拿去都只是哲学博士?最简明的回答是:文科的东西哪
怕最小,也都是全盘的,也就是说是哲学的:谢林反对康德的在大学单设哲学
系的说法,他说用不着单搞个哲学系了,因为大学整个就应该是哲学系,大学
只做哲学系做的事,大学是社会的哲学系。当代写得最象康德和谢林说的“哲
学”的,我看是德里达。他好象对什么都想发言,对什么都能很入味地说上几
句。但他玩遍了各种风格,证明可以用无数种方式来哲学我们所说的哲学,怎
么哲学都可以。如果你认为自己是在哲学了,那么,也就不用去在乎学院的
protocol了,哲学是必须超越这种protocol,才配称作哲学的。所以,怀疑自
己在写的是不是哲学,哲学是不是该这样写,心里认为还有更好的写法但暂时
还得忍着只好继续这样写,这是很不哲学的,正表明你应更哲学一点。

我的博士论文的导论不光是介绍内容,而是被写成了对博士论文这种文类和话
语的符号学分析。这等于是主动让读者来看清或向他们交待我在这种叫做博士
论文的形式上玩的花招。题目:InsteadofanIntroduction。然后说到研究对
象选择之偶然性。然后讲thesis和theme是如何被我配方出来的。然后讲我在
其中提了什么question,这么做的同时又造成了什么麻烦的problems(是否象
那位农家姑娘,为了拣一个鸡蛋而将篮里的另外十八个鸡蛋都甩碎了)。然后
讲我在这么写之中押了什么赌注stake。然后讲此次涂鸦的各层次上的上下文和
各式借口;然后讲了这写出的玩意算是什么文类,在什么模态上,读者该如何
来调谐里面的各种风格,等等。我的意思只是说,博士论文不是官样文章,我
这样看透自己在博士论文里玩的伎俩这一步,也是其写作的有机部分--博士
论文也是可以成为来让我们看透博士论文这种形式的手段的。博士论文必须自
己观照自己,这是其被称作“哲学”的根本原因,博士论文因此都该是“哲
学”的。象妈妈不论家里人爱不爱吃只管一盘盘做出来要大家吃,一对男女完
成任务似地做爱,写的人没兴致读的人只应付的博士论文,将给这不幸的世界
凭空又多添一些不幸。应付可以,但要称它为“哲学”,则仍勉强。

什么可当博士论文来写,什么不可以,在中外都是一个政治问题,一个政治的
问题,是一种德里达说的“机构政治”:学术机构总以它所排斥的东西来定义
自己,有时以故意排斥新东西,来维护它的官冕堂皇。什么东西可研究,什么
不可以,学术机构和博导们替社会作着政治审查。前两天一个同届同学(已是
本系青年教师)愤愤地对我说,他说想研究德勒兹,全系教师都说很好,但细
问再没有人愿意做他的论文导师。什么可什么不可大家那么地明白着,但从不
说出来,年青人见了倒抽一口冷气。

前几天参加系里几个年轻点的讲师组织的一次恳谈会。本意是抱怨研究作风和
机构上的大量弊端,与一开始预期的相反,说完骂完以后,大家反而都觉得
relieved,lessguilty,多保持了一点儿研究者应该有的good
conscience,觉得以后这样的会还应多开。说说也不解决问题,但说完骂完后
似乎就对自己所抱怨的东西抱了一种哲学的态度,如果在机构集体地对某种情
状抱了哲学的态度,与解决和改变它也就不远了。

我的发言说的是,我们文科人员和机构往往比我们所要去批判的机构和人员更
糟,因为我们简直是知法犯法;我们想用我们自己的机器去替换那个被我们认
为不好的机器,但我们的机器往往更糟;我们其实需要更好更大的机器;我们
应将被我们认为压抑的机器放进我们自己找到和批判过的这个更大的机器里。
我们寻找我们所批判的对象的症状,但根本不用到外面去寻找,我们身上全有
了,更严重也说不定,吃抗生素,消除和克服它也常常是说得到做不到的。让
我们象德里达那样做:将我们自己身上的症状当做一个很有意思的课题来研
究,让我们的研究也成为一种symptomatology(症状学),让医生先自己给自己
看病并看出一点意思来(这几几乎就是在写哲学或博士论文了)。自从有了福
柯之类,文科人整天要么忆苦思甜,要么斗资批修,不这样做或做得不够,自
己常先觉得愧悔,有犯罪感,要少一些原罪感,就让我们真的拿自己开刀,将
我们自己放到手术台上,成为献尸者,自己解剖自己给学生和观众看,研究中
必须包括这一部分,在医学院所称的theatre(围观室)里。还是尼采那句老
话:正义和公正不是某种程度上的正义和公正,它必须是无条件的正义和公
正,从自己开始、先负责到自己头上的公正和正义才是真的,文科学术之公正
和正义也是如此,它决不是可以浅尝辄止的,我们不是去大海里洗脚的,洗
脚的同时一定也去游了泳。

写博士论文就是带着我们所在的机构和共同体的症状去分析和克服这种症状,
就是医生勇敢地自己在自己身上做试验和实验,自己给自己开方,自己给自己
打针。象耕地一样,每一篇博士论文都在把我们的学术场连根掘起,把原有的
zhuang稼先全当作杂草和肥料,是儿子要与爸爸称兄道弟的学术克隆或伦乱;
写完博士论文的人就是俄狄浦斯践踏完全部的禁忌后回到了祖国,被自己的人
民看成外国人,想寻个葬自己的地方都不可能……写博士论文是小搞搞开始,
到头来收不住手,想咳几声清清嗓子,猛发现已斗胆向天地发了言,吓出半身
冷汗……写博士论文是自己给自己开支票,自己给自己发执照,等着被册封以
便也去册封别人……

尼采是警句作家,也就是说他是写不了博士论文,甚至也写不了我们一般认为
的文章的。他只写句子。这是德里达说的。每个句子下面都有一座火山。每个
句子都有一个宇宙。每个句子都是一篇哲学博士论文!(…)

 

 

 
美国名牌大学的博士生培养制度——以历史学研究生的培养为例

王希
(注释略。原文载《中国政法大学人文论坛》第一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5月出版)

关于美国大学培养史学专业研究生的情况,其实是一个相当难写的题目。因为美国有几千所大学,能授予史学博士学位的至少上百,能授予硕士学位的更是数不胜数,虽然研究生训练的过程大致相同,但全国并无统一的规则,一概而论显然不合适。此外,我虽然先后在美国东西部5所大学的历史系(所)或读学位或做研究或当教授,但我的观察和经历毕竟有限,加上我学的和教的是美国史,对历史系其他专业的情况并不了解,以偏概全更可能造成误导。因此我希望事先提醒读者,本文最多只能算是一种从个人经历的角度对美国史学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描述和观察。

与国内史学研究生的培养一样,美国的史学研究生也有硕士与博士两种学位之分。从训练模式来看,两者没有特别大的区别,不同的是,在美国,博士训练的过程更长,工作量更大,要求也更高。有人将“Ph.D.”戏称为“PiledhigherandDeeper”(“垒得更高、专得更深”)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就读学位的时间而言,硕士学位一般在两年内可以完成,博士学位的完成则至少需要5-7年,有时甚至更长。与国内的硕博士培养时间相比,美国的史学硕士训练时间至少短一年,而博士训练则要比国内长一倍以上。就训练目的而言,美国的史学硕士学位基本上是一个专业知识的进修学位,强调学生在某一领域内史学知识的积累和熟练,培养学生从事有限规模的史学研究的能力。博士学位以培养大学教师和专业史学家为目标,课程训练时间更长(如从本科直接读博士,一般要选3年的课),外语要求更高(至少两门),选课结束后,要通过资格考试,然后才能开始写论文。理论上,一个史学博士不仅要系统、全面和有深度地了解本专业的知识,了解本领域的前沿研究,还要拥有一个相当广阔的知识面。与此同时,他还必须具备独立进行原创性史学研究的能力。同是学习美国史,博士生所接受的知识面和研究能力的训练在深度和广度上要非常明显地远远超过硕士生。

史学博士研究生的训练过程包括这样几个过程:(1)申请与录取;(2)课程训练;(3)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4)论文的写作与答辩;(5)获取就业和出版博士论文的机会。严格地说,最后一项不应算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之中,但研究生毕业后能否找到称心如意、学以致用的工作,博士论文能否最终得以出版,出版后能否得到学术界的认可,都是很重要的问题,与学生、导师、系和学校都有关系,直接关系到系研究生培训项目的质量和名声。限于篇幅,我在此只讨论前面四个过程的内容,并以博士生的培养过程为主。

一、申请与录取

在美国申请读史学研究生,手续和过程要比国内简单。除GRE外,无需经过其他形式的全国性考试。选择专业和学校的自由度也比较大,只要不惜报名费,一个人可同时申请多所大学。按时将要求的材料寄达学校,申请过程就算完成。近年来网络的发展更加简化了申请手续。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本科学历的成绩单、硕士学历证书和成绩单、GRE成绩和推荐信(3封)。母语不是英语的外国人要寄TOEFL成绩。个别学校要求附上写作样本。与国内报考研究生相比,申请材料要多一些,但这些材料可从不同的角度反映申请人的教育经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接受深造的潜力。

申请材料到齐后,先经研究生院初审,合格者转至历史系,由历史系的录取委员会来做录取决定。录取委员会由本系教授轮流组成,其职责是负责阅读每位申请人的材料,逐个讨论,决定一个初步录取的名单。录取决定以集体讨论的方式做出,不存在一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如遇有争议的人选,则通过投票来裁决。初步录取名单确定之后,有的学校会邀请申请人到学校面试,然后再做出正式录取的决定。接到录取通知后,申请人有2-4个星期的时间决定是否接受录取。

一个系每年招多少研究生没有硬性的规定,但决不是“多多益善”。除申请人的质量外,录取人数的多少还受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本系的教师资源(即本系是否有足够多的称职的教师来指导研究生,或本系是否能够开出足够多的研究生需要上的课)、本系拥有的经济资源(即本系能够提供多少份全额奖学金或助学金,或本系需要多少助教或助研)、系内各专业之间的平衡(即美国史、欧洲国别史、古代史与其他非西方地区和国别史和专题史之间的平衡)、和本校的研究资源(即本校是否能为某一方向的博士论文提供相应的图书资料的支持)等。另外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是市场对史学博士的需求量。研究生的培养与市场需求直接挂钩,这是美国大学研究生教育的明显特征之一。如果博士生毕业后找不到教职,高教市场上出现“供大于求”的现象,院系在分配资源时就会做出相应的调整,避免造成在校研究生人口的过度积压,减少师资资源的“浪费”。20世纪90年代史学博士的需求一度处于低潮,俄亥俄州议会一举砍掉了该州一批州立大学的史学博士学位项目。

市场因素自然也导致了另外一种现象,即申请到著名大学历史系读研的人数大大增加,使进入这些学校的竞争更加激烈。1999年,我的一位学生对军事史很着迷,立志要进普林斯顿大学历史系去做内战史专家JamesMcPherson的博士生。他专程到普林斯顿去了一趟,被告知当年申报该系读美国史博士的有400多人,但该系当年只能录取12人。市场对著名大学历史系的录取优势冲击不大,因为它们拥有一批有名和有影响力的教授,资金雄厚,能为学生提供的较好的研究和资助条件,它们毕业生的就业率相对较高,论文出版率也较高,但正因为如此,这些学校在录取时也格外挑剔,宁缺毋滥,以保证研究生项目的质量和维护学校的名望。

要成功地获得这些学校历史系的录取,申请人除了具备相当好的基础和优势之外,还必须非常用心地准备好申请材料。申请人的个人陈述、本科教育的背景、硕士学历的质量、推荐信等对录取决定都有重要的影响。如何写好个人陈述,并无统一的模式,但必须写得诚实可信,如果所有人在读完之后一致觉得该申请人值得花功夫去培养,这份陈述就算是写得成功的。推荐信的重要并不在于写信人是否大名鼎鼎,而在于信是否写得真实和实在。美国学术界很注重和看重“信誉”(credit),一封例行公事、千篇一律的推荐信不但帮不了申请人什么忙,反而有损写信人在史学同行中的名声。

二、课程训练

史学研究生的训练包括两个阶段:课程训练和写论文。如果是读博士学位的话,写论文之前还要通过一个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关于课程训练时间的长短,各校有不同的规定,但一般来说,如果从本科直接进入博士生项目,要选3年的课才能参加资格考试,如果事先得了史学硕士再来读博士,则可减免一年的课程。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系对已有史学硕士学位的博士生在理论上仍然要求3年的课程,但如果学生在第一年的必修课程中表现出色,可减免一年的课程,只需选课两年便可参加资格考试。

研究生的课程有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必修课多为基础课,如史学史概览、史学理论、史学方法与材料等,加上外语,这是所有人都必须选的。选修课则是根据个人的兴趣和研究方向“自由”选择,但需获得指导教授的同意。学生进入研究生院后,系里会事先指定一个导师负责为学生选课提供咨询;进入论文写作阶段时,学生可根据论文方向选择主要论文导师,但两个导师完全可能由同一人担任。

专业课有3种类型:知识课(lecture)、研究课(seminar)和阅读课(colloquium),授课方式和训练重点不尽一致。知识课以基础知识训练为目的,在题目和范围的定义上很灵活。就美国史而言,有的以讲断代史为主,如殖民地史、美国革命史、内战与重建、二战后的美国史等,也有的以专题为主,如城市史、美国立宪、进步运动、民权运动、内战前的美国思想与文化、美国奴隶制的起源等。授课方式以教授讲课为主,课堂讨论为辅,教材一般包括5-6本专著和十几篇专业期刊论文。知识课在研究生课程训练中占的比重较小,但对打基础非常有用。这种课的最大优点是既有广度,又有深度,并有关于最新研究成果的信息。教授会提供一个详细的阅读书目,将该专题的重要著作分类列出,有助于深入阅读和准备资格考试。上课时,学生可随时举手要求发言,提问题,与教授讨论。

除考试之外,知识课一般还要求写读书报告。读书报告的目的是培养学生欣赏和批判专业学术著作的能力,学生必须客观如实地总结所阅读的专著的内容和观点,分析其对史料和方法的运用,以及评论其在史学史上的地位等。知识课也是研究生有机会观摩著名教授教学的最好机会。至今为止,我对哥大历史系EricMcKitrick和JamesP.Shenton两位教授的讲课记忆犹新。McKitrick总是以提问开始,然后缓缓展开叙述,将前因后果娓娓道来,无论多么复杂的题目,他都会讲得清楚明了。他的语调永远是和缓的,语言富有凝重的诗意,含有一种深厚的历史感。Shenton则截然不同,讲课从来不用讲稿,口若悬河,妙语连珠,激情澎湃,听课的人无不感到是精神上的一种享受。两位教授都已经先后去世,但他们那种令人倾倒的讲课风格却令人终身难忘。

研究课是史学研究生训练的重头课程,其目的是边学边做,培养和训练学生从事史学研究和写作的综合能力。研究课人不多,通常在10-12人左右,由教授筛选,有基础者方可进入。在课上,大家围绕一个专题进行阅读、讨论和做研究。课程由教授主持,但主角的是学生,教授更多的是扮演一个协调者的角色。课程开始时,教授会指定一些阅读著作或论文,介绍本专题的史学史,指出哪些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或继续处于空白状态等。在进行这种“热身”式阅读和讨论的同时,学生围绕专题提出自己的研究题目,写出选题报告,交由全班讨论。选题经教授批准后,学生便开始收集和整理资料的工作,但仍然继续参加阅读和讨论,并将研究和思考带到课堂上来,作为讨论的内容。大家在课上交流研究的心得,分享研究的信息,并相互阅读初稿。论文初稿写成之后,一式两份,一份交教授审读,一份交全班讨论。教授的阅读非常仔细,从立论、观点、材料的质量和使用、写作风格、学术规范、直到拼写错误的改正,一处也不会放过。个别严格的教授还会花时间去查对原文,或请学生出示原文。其他的成员也会作类似的审读或质疑。最后学生综合各方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直到教授满意为止。

研究课可以说是学位论文写作的演习课,它不光训练学生的研究和写作能力,更重要的是营造一个真实的专业研究者的工作环境,教会学生如何进行批判性的思考,如何使用学术规范,如何使用各种研究资源,如何设计研究题目,如何解读原始资料,如何回应他人的批评和建议。这种训练实际上是一个铸造学术文化或学术习性的过程,对研究生后来做学问乃至一生的影响都很大。我在宾州印第安纳大学历史系的同事分别从美国十来所不同的大学得到博士学位,我们所有人在开研究课时,方法、程序和要求非常相似。另外,凡是参加过美国史学界专业会议的人都会注意到,会议的参加者无论是宣读论文还是做评论,他们的学术行为和语言范式相当一致,我想这些与研究生时代受研究课的训练不无关系。

教授虽然不授课,但他的能力与研究课的效果有直接的关系。在研究课上,一个有经验的教授不光能以自己扎实的学术功底为学生指点迷津,避免让学生做一些重复或过时的研究,而且还能以伯乐识马的眼力,点出学生研究中的独到和闪光之处,帮助他们将研究课论文变成博士论文的起点。有经验的教授上研究课,组织熟练,讨论自然流动,在讨论进入死胡同时,提出具有启发的问题,使讨论能够起死回生,“柳暗花明又一村”。这要求教授必须对选定的研究题目、史学史和资料相当熟悉,并且要有很好的语言能力,能够听懂学生的问题,能够做到循循善诱。

阅读课的工作主要是读书和讨论,通过以读和讨论为主的方式来深入研究某一专题。为保证讨论质量,参加的人一般也是限定在10人左右,参加者也要被事先“筛选”。上课前,教授根据主题,给出一个阅读书目,全班每周至少共同阅读一本,或几本书的不同章节。学生在上课前完成阅读,然后到课上来讨论,从著作的内容、观点到写作风格等,各抒己见、品头论足。教授则在讨论中穿针引线,保证讨论有序有效地进行。遇到关键的问题,教授也会加入讨论,亮出自己的观点,学生也不必忌讳与教授观点相左,可以辩论。上这样的课,学生必须做到“有备而来”,不能光带耳朵,不带嘴巴。原则上,大家都要有所贡献,不能只是坐享其成。每次讨论大家轮流担任“首席讨论人”(leadingdiscussant),其任务是综述阅读的要点,提出讨论问题,抛砖引玉。这样的讨论看起来像在聊天,其实不然,要想在讨论中说出有用有思想的话,事先非得下功夫看书看资料。对外国学生来说,阅读课的讨论是一种挑战,对美国学生来说相对容易,因为他们在这方面训练很多。我认为,阅读课对训练学生的思辨能力、总结和提炼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特别有帮助。除阅读之外,一般还要写一份综述性的史学史报告。有的教授也会要求学生就某一专题整理出一份专题研究的参考书目,为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做准备。

就我本人来说,课程训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我有时甚至觉得在研究课和阅读课上,从同学身上学到的东西和受到的启发多于从教授那里学到的东西。

三、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

课程训练结束后,博士研究生须通过资格考试(也称“综合考试”),才能开始写论文。不同学校对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形式有不同的规定。有的采用笔试,有的采用口试,有的既要求笔试又要求口试。哥大历史系的资格考试以口试方式进行的。在两个小时的时间内,考试委员会考核学生对四个领域内的知识的熟练程度。考试委员会由4名教授组成,每人主考一个领域。美国史专业研究生的四个领域中必须包括美国史的三个历史时期,即殖民地与美国革命和立宪时期、19世纪时期和20世纪时期。第四个领域可以选美国史以外的历史领域或其他的人文或社会科学领域。考试委员会的成员确定后,每位教授各自向学生提供一份阅读书目,主要是本领域的经典和重要著作。每位教授给的书目的长度不同,但每一领域大约要读100部著作左右,这样四个领域加起来一共要读400本书,另加一定数量的期刊论文。每个领域内可重点准备四个专题的阅读。譬如,在19世纪美国史领域内,我当时选的4个专题是:立宪与政党政治的兴起、内战与重建、工业化及其后果、19世纪的移民运动与政策。教授一般会尊重学生的选择,但前提是学生必须熟悉该领域内所有重要的历史发展和相关的史学研究成果。当然,没有谁能够滴水不漏地记住每一本书的内容,但到考试时至少要做到了解每本书的主要观点和熟悉重要的历史发展。知识课和阅读课的优势在此刻就尽现出来了。考试前,同学之间自发组织阅读小组,交换和对照阅读笔记,以防出现大的“漏读”和“误读”。

考试的时候,四位教授轮流分别提问,每人半小时左右。问题五花八门,无章可循。有的要求对某一历史事件进行解释,有的要求评论史学流派,有的则要求说明非常具体的历史细节。我在口试时,主考殖民地时期史的AldenVaughan教授要我列举至少两名在第一代和第二代清教徒之间起承前启后作用的思想人物的名字,并比较他们的神学观。EricFoner教授刚刚出版了《重建》(Reconstruction:America’sUnfinishedRevolution,1863-1877)一书,却要我评价重建宪政的得失。教授们基本上是抽问,并不断转换话题,表面上让人感到有些不知所措,实际上只要临阵不乱,沉着应答,一般都不会有问题。遇到的确不知道的问题,就说“不知道”,不要不懂装懂,弄巧成拙。考试结束后,学生被“请出”考场,教授们闭门讨论20分钟,然后宣布结果。通过考试者被授予M.Phil.学位(哲学硕士),成为“博士学位候选人”(Ph.D.candidate),俗称“ABD”(allbutdissertation),即距获得博士学位“万事俱备,只欠论文”了。失败者可有一次重考的机会,如再失败,则以获得M.A.学位(文学硕士)终止在哥大历史系的学习。

采用笔试的学校,也是事先规定几个领域,由教授给出几个题目进行准备。围绕这几个题目,学生进行大量的阅读。考试通常是几个领域集中在一个星期或更短的时间内进行,学生就教授给出的题目现场写作。写作完成后,不同领域的教授分别评卷,然后综合分数。有的学校还将一部分题目用作口试,有的则是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口试,让学生继续阐述某些在笔试中未有机会讲清楚的问题。无论那种方式,考前如临大敌,草木皆兵,考后如释重负,宁静致远,则像是大家共有的感觉。

四、论文的写作

资格考试是对研究生专业基础知识的一种抽查考试,两个小时显然不可能问遍所有的文题,但这个长达一年的准备过程很重要,它迫使人去读书,写读书笔记,扩大知识面,实际上为写论文作了铺垫。进入写论文阶段后,学生便开始进行独立的史学研究和写作,导师所起的更多的是一个指导、咨询、检查和把关的作用。写论文过程中的基本工作--从题目的构思、现有成果的检索,材料的收集、观点的提出、一直到最后的写作--都是由学生独立完成。硕士论文一般100-150页,研究题目比较细小,需要使用原始材料,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内可以完成。博士论文的要求则比较严格,长度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应该在250页以上(我自己的论文最终写了538页)。长度并不是最要紧的,关键是题目一定要有重要的史学意义,思路和观点要有新意,方法和材料也要有所突破,最重要的是论文必须有原创性,要能填补现有研究的空白,或修正现有研究的错误。

写论文也有几个阶段,先是提出论文题目报告,然后是收集材料和写作,最后是修改与答辩。论文题目报告必须阐述题目,列举和评论现存的同类研究的不足,还要说明论文的构思、研究方法、章节安排、材料来源等。报告提出后,还要进行一次答辩,经选题委员会(由本专业内的教授组成)同意后,才可向系里和美国历史学会的“博士论文题目摘要”(DissertationAbstracts)注册,正式开始研究。这个过程看似简单,实际上很费神,对史学研究生尤其如此。光是评读现存研究一项就要占去至少半年时间,因为你不能重复别人已经作过的研究,如果有相关的研究存在,你必须老老实实地去读并加以讨论,而不能视若不见,置若罔闻。审题的教授都是专家,决不会允许这种有意无意的“疏漏”。

论文选题是否得当与能否顺利完成论文有直接关系。一般来说,选题要考虑这样的因素:重要性(即考虑所选的题目是否能对本领域有独到的学术贡献,是否值得花几年的时间来做)、可行性(即在现有的时间、经费、资料资源和个人能力限制下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论文)、出版的可能性(在多大程度上这项研究最终可以达到出版的水平)。

除论文题目之外,学生在写论文阶段要做的第二个关键性决定是选择论文导师。能得到名师的指导自然好,但关键是专业要对口和导师要有责任心。如果一篇冷战史的博士论文由一个教殖民地史的教授来指导,其论文水平要大打折扣。这种事情也不太可能发生。在美国史学界,论文导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长久的特殊关系。学生不仅在选题和写作论文时需要导师的指导,在争取研究基金、谋职、出版以及得到教职后晋升等方面也需要导师的长期支持。所以,对于学生和导师来说,这种关系的建立是一种非常慎重的选择和决定,必须带有强烈的信誉感和责任感。在某种意义上,学生的研究事业往往成为导师学术生涯的一部分。如果仔细阅读美国历史学家的第一本专著(多以博士论文为基础),我们不难发现这种特殊关系的重要和深厚。

我的感觉是,美国研究生培养体制与英国和国内采用的导师制是有区别的。据我的观察,英式和国内的导师制强调“一对一”的指导方式,教授通过手把手的“传帮带”,按自己的水平和学术标准,对每个由自己精选的学生进行精雕细刻,而学生也有大量的机会和时间聆听导师的教诲,按教授的期望和建议来写作论文。美国的导师制有些“批量生产”的味道,一个教授同时指导同一级和同一班的数名研究生是经常的现象,学生与导师的见面都是提前预约,而非随心所欲,想谈多久就谈多久。因为导师花在每个学生身上的时间有限,学生必须具备高度的独立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事事指望老师的帮助既不可能,也不现实。著名大学将博士研究生的录取门槛设定得很高不是没有原因的。在这种体制下,同学之间反而有可能形成一个非正式学者同盟,既相互竞争(同一专业的人尤其如此),又相互提携。我离开丹佛到纽约去读博士学位的时候,当初介绍我到美国留学的RobertD.RichardsonJr.教授送我几句格言式的话,其中一句是:“Makefriendsamongyourpeersbecausetheyaregoingto
beyourcolleaguesfortherestofyourcareer”(在你的同学中结交朋友,因为他们将是伴随你学术生涯的同事)。我后来的感觉正是如此。

研究和写作过程中的最大挑战有两项,一是资料的收集,二是研究经费的筹集。美国各校的图书馆专业服务的水平很高,主要大学的图书馆本身就是重要的资料储存地,馆际互借也会找到本校没有的书籍,但这些仍然无法取代必要的档案研究。美国史的研究如此,非美国史领域的研究更是如此。所以,落实和寻找资料非常重要。研究课的训练在这种时候会派上用场。

研究资金的筹集则更具有挑战性。一般来说,有三种获取研究基金的途径:一是争取本系和本校的论文研究基金,在这方面,资源充足的学校显然有优势;二是向校外的基金会、史学界专业组织或著名的图书馆等申请。这两种情况都是纯基金,即除了将钱用于论文研究,不含其他义务。第三种方式是从本系获得做助教、助研或开课的机会,一边上课,一边进行自己的研究。还有的人可能连在本校教书的机会也没有,则只能去找其他的工作。在后两种情况下写论文,时间上会很紧张,需要坚强的意志力和有效地利用时间,非常辛苦。许多人迟迟不能完成论文乃至最终放弃,不是因为懒惰,而是因为八小时工作之后所剩下的时间和精力有限,无法以整体性和连续性的方式进行资料研究。我的一位同学用了12年的时间才拿到博士学位。写论文时,他在一家社区大学兼职,繁重的教学占去了所有的时间,写作与研究一拖再拖。这种情形在哥大已经开始得到改正,一方面校方尽量为学生提供研究基金,一方面也规定博士学位的学习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年。

论文初稿写出后,分章交给导师阅读评审。导师的审读因人而异,严格的导师看得很仔细,主要从史料、观点、结构等方面提出意见。这个时期的写作专业性比较强,也非常规范,如果学生交上来的初稿有拼写错误、引用不规范等问题,导师是会非常吃惊的,甚至怀疑你是怎么通过研究课的。导师读完初稿后,提出修改建议。导师看过修改稿并同意答辩后,论文初稿才可分发给答辩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在哥大历史系,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3名(包括导师在内)来自本系,其余2人来自外系,如果来自外校,需经系里同意。我的论文讨论重建时期的黑人选举权问题,答辩委员会除历史系的3名教授外,还必须分别从法学院和政治学系请两位专家。论文初稿提前一个月送交到各位教授手中,给他们充裕的时间阅读。答辩时,在答辩人扼要综述论文的研究思路和主要成果之后,委员会的每位教授每人有半个小时的提问时间,导师不提问,只作简单介绍。教授的提问基本上集中在论文的方法、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论文观点的说服力等方面。有的时候,答辩人也会被要求对论文的某些观点、章节和历史细节的处理作出说明。在有的情况下,委员会也会对论文的研究方法和论点提出强烈的质疑,此刻,答辩人必须坚定地“defend”(捍卫)自己的研究(即为自己的研究辩护),导师在这个时候,也会助一臂之力,帮助学生解围。如果一篇论文是基于扎实的研究之上,具有独创性,是学生多年研究的结果,答辩人一般都会胸有成竹,参加答辩的教授也会立即意识到这一点。教授虽然都是专家,但他们本人对答辩论文的题目不一定做过如此精细和专门的研究,所以,对他们来说,答辩也是一种学习的过程。博士论文不仅代表了博士生专业训练的最高水平,在某种意义上,也代表了各个具体的史学领域发展的最新水平和趋势(因为博士论文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的成果,而不是对前人和他人研究的一种机械式的总结或重复),答辩委员会的任务之一是确认这个本领域“最新”研究成果不仅的确是“最新的”,而且其产生的过程也是严格而忠实地遵循了本领域通行的学术规范的(无论本领域内其他人是否接受论文的观点,但他们至少要认可论文的研究和写作是合格的)。对博士学位候选人来说,答辩基本上是一种与同行之间的愉快的专业交流,完全没有考资格考试时的紧张,但这并不意味着答辩只是一种走过场的形式主义。答辩结束后,学生仍然要离开考场,在外面等待教授们的商议,然后被当面告知是否通过。如通过,委员会的教授会以“某某博士”相称,以示祝贺。如答辩失败,答辩人则需根据委员会的意见修改论文,再次答辩。答辩成功的论文将列入全国博士论文资料库,并由美国历史学会(AmericanHistoricalAssociation)每年一度出版的“美国和加拿大历史系和历史学组织指南”(DirectoryofHistoryDepartmentsand
OrganizationsintheUnitedStatesandCanada)公诸于众。

五、观察与感受

总结而言,我对美国大学史学研究生培养过程和方式有如下一些观察和感受。遗憾的是,近年来我虽然年年回国教学,与史学同行和研究生(尤其是美国史专业的)有频繁的接触,但对国内史学研究生培养的细节仍然知之甚少,在此无法做一个客观和准确的比较。

我的第一个感受是美国大学史学研究生培养过程虽然比较长,但训练很扎实。无论是读博士还是硕士,都必须选够相当数量的基本课程,否则不能参加资格考试或得到学位。在知识结构上,还是很注意广度和深度的平衡。就我所知,美国史专业的博士生毕业后,教专题史、通史都不是太大的问题。相对中国的史学博士训练过程,美国的博士学位时间太长,美国博士生刚刚完成课程训练时,同时开始的中国史学博士生已经拿到了学位。

其次,美国大学很注重史学史的训练(也许在美国史领域尤其如此)。从知识课、研究课到阅读课,无一不包含史学史的内容。论文写作的一个起码内容也是评价和分析史学史。这个训练过程非常突出。学生不仅要读史学著作,而且还要了解著作的写作动机、写作背景、方法和观点的流派归属、与其他同类研究的关系等。这种情形与美国史学繁荣、流派多,偏重解释等不无关系,但过分地强调史学史的训练往往带来对史学研究的生硬划线,阻碍人们利用积极的态度,观察不同史学流派的共同之处。

第三,美国史学研究生的训练注意对学生的专业素质进行培养。除前面提到的史学史训练之外,专业素质还包括进行学术讨论的能力和技巧,按学术规范进行研究和写作的能力,对专业学术规范的维护和遵守等。在前不久国内学术界对学术规范的讨论中,美国史学界使用的《芝加哥手册》(TheChicagoManualofStyle)被频频提及。《芝加哥手册》(或它的简写本KateL.Turabian,AManualforWriters
ofTermPapers,Theses,andDissertations)是美国大学史学研究生写作时人人必备的案头工具书之一。它其实是一本学术规范手册,本科生写作业、研究生写论文、教授写专著,都是以此为准。这种学术规范的训练从本科生开始(史学专业的本科生都必须选史学材料与方法的课),在研究生阶段又再度强化,一直到博士论文的写作,久而久之,就形成为一种习惯了。

与之相关的是,美国研究生专业课的写作练习非常多,而且很密集,写作训练也是对学术规范使用的强化。教授在评判作业时,也将对学术规范的遵守作为一个重要的评分内容。我觉得,美国大学对学术规范的强调,对学术剽窃的严厉惩罚,与这个国家长期以来的对知识产权的尊重有密切的关系。即便如此,美国学术界和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也没有能够完全杜绝剽窃(实际上,随着网络的发展,本科生的剽窃更加猖狂),但是在读研究生时,教授最忌讳的就是出现剽窃。肆无忌惮的剽窃一旦被发现,学生将无法得到学位,也很难谋得大学的教职,他在教授和同学面前的所有信誉都将丧失殆尽。

第四,美国研究生训练注重强调以讨论为主,整个学术气氛相对开放,因为教授来自不同的大学和具有不同的背景,在意识形态、研究方式、史学解释、为师风格上给学生一种多元化的感觉,对开拓思路非常有用。师生之间的关系不像国内那样亲密和亲近,但它是一种很专业的关系,较少个人因素的纠缠,表面上公事公办,但在讨论问题时,往往能够做到平等对话。毫无疑问,美国教授之间也有政治斗争,学生也有可能成为教授政治的牺牲品,但绝大多数教授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

我感到,教授的专业素质对美国史学研究生的培养有很关键的作用。教授的工作质量一方面要通过自己的研究来体现,但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也是通过所培养的学生的质量来体现。专业素质也包含了“敬业精神”,如果是2小时的课,决不能只上90分钟;让学生准时交作业,教授必须准时在规定的时间内评改作业;如果因事缺了课,必须抽时间补上;如果自己的研究使用了学生(论文和作业)的研究成果,一定要公开如实地予以承认;如果自己的研究需要学生的帮助,一定事先做好补偿学生劳动的安排。专业素质的养成一方面是长期的训练和实践的结果,另一方面与美国大学的管理体制有关系(这个问题需专文讨论,在此不展开)。我在北大教课时曾经说过,一所具有持久影响力的美国大学都有两条生命线:一是教授的质量,二是教学的质量。我觉得这个说法同样适合于描述美国最好的史学研究生项目。

第五,美国研究生教育注重对新研究成果的跟踪。这个工作一方面通过教授的讲课来进行,一方面通过博士论文来体现。前沿研究转化为研究生教材几乎不存在时间差,转化为大学教材要慢一些,需要几年的时间。但与此同时,过快的跟踪也有赶时髦之弊病,而且有的时候会给学生(尤其是博士生)的写作造成不适当的压力,迫使学生去不切实际地“创新”,忽略了对基本知识的重视。此外,新成果的层出不穷,又导致了新出版的专业著作的平均阅读和使用寿命越来越短,随着电子资源的发展和图书馆的经费转向,博士论文的出版难度也越来越大,许多优秀的博士论文无法得以出版,新的研究成果的影响因为难以转化为教材而十分有限。

第六,与欧洲史学不同的是,美国史学研究生培养中理论训练相对薄弱,这与美国本土史学理论的薄弱有一定关系。近年来,虽然在方法上出现了大量的借鉴,但具有国际影响的美国史学理论还是很少见的。这种重实例、轻理论的研究模式对教授的教学也有影响。20世纪40年代杨生茂先生曾在美国留学,学美国史,他在后来的回忆中,曾提到美国大学课堂教学的弱点,包括内容支离破碎、强调实用、理论性不强等,这些弱点在相当程度上依然存在。

最后一点,在美国读史学研究生是一个非常艰苦的过程,一个人要面对各种压力,要面临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压力,要参与对有限资源的竞争,要接受清贫,要接受寂寞与孤独。要坚持下去,需要一种执着、坚强和豁达的人生态度。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磨炼意志和增强能力的过程,而且是一种全方位的磨炼。实实在在地经历过这个过程的人,大都会对经历的本身抱有一种比对经历的结果——博士学位——更多的敬畏和欣赏。

 

 

 

法学院学生怎样写作毕业论文
 
 杨立新

  法学院的学生是研究、学习法律的。无论是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还是博士研究生,凡是学习法律和研究法律,都离不开写作论文。尤其是在毕业的时候,每一个法学院的学生都要写作毕业论文,都存在一个怎样写作毕业论文的问题。我做这个题目的报告,就是用我在学习、研究民商法中怎样写作法学论文,以及在做法学院教授的工作中,怎样指导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的经验和体会。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第一部分 关于毕业论文的选题

  法律的学习和研究,以及写作法学论文,最重要的是选题。一般的学习法律者除外,凡是涉及到法律要深入做的时候,那么,无论确定专门的学习、研究方向,还是写作论文、谋划长篇巨制,都首先面临的是选题的问题。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同样也是这样。因此,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首先要确定好选题,然后才能开始进行毕业论文的搜集资料、谋篇布局、开始写作。不然的话,上来就写,写完了就撕,很难写出好的作品,毕业论文也就很难过关。有些同学经常到了开题的时候,找到我,央求说,老师给我出一个题目吧!可是,论文题目不是那么好出的,而且学生自己究竟对什么问题感兴趣、有积累,并不完全清楚,还是要靠学生自己好好地进行选题。

  一、作毕业论文选题的一般考虑

  法学院学生,尤其是硕士研究生,在开始进行学习的时候,首先就是要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

  在指导硕士研究生合博士研究生的研究和学习刚刚开始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要确定研究的方向。例如有的学生愿意做抽象的民法研究工作,我给他确定民法总论的研究方向。为什么要给他确定这个方向,就是因为我对他的学习和研究很了解,他对民商法的基本问题都是很精通的,基础很好,尤其是处理具体问题,应用民商法的理论得心应手,这也使他在同学中的威信很高。这个同学是很有才气的,要研究一个一般的题目是很不成问题的。所以,选择民法总论这个方向给他,既有难度,他又是能够胜任的。还有一个同学,他的特点是修养很好,基础很好,特别是在哲学的层次上,有很敏感的感觉,也是很有前途的。而民法哲学这个题目是很难做的,几乎是一个新的领域,现在没有多少人能把这个问题做得好。他有这个实力,那就让他做。应当说,在选择方向上,因为都是民商法专业,选择什么专业,只要结合自己的特点、长处和爱好,就行了。

  更重要的是选择具体的题目。

  选题,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专题确定为自己学习、研究的具体方向。法律的问题内容极其繁杂,就是确定一个大的方向,里边的内容也是十分复杂的。比如说,我们选择物权法作为研究的方向,作一个20多万字的专著,不可能写《物权法论》。如果20万字写成一部《物权法论》,那就是普及的教材,而不是法学专著。湖南大学的屈茂辉教授是我们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在入学之前,他寄给我一本《用益物权》,大概有40万字。这种著作,分量与内容是一致的。同样,如果选择侵权行为法作为研究方向,也只能选择一个具体的题目,比如特殊侵权行为啦,归责原则啦,构成要件啦,赔偿范围啦,等等。我欣赏王卫国教授的《第三次勃兴—过错责任原则》,就是专门研究过错责任原则的专著,一个归责原则写了20多万字。题目好,写的再好,就是一个出色的作品。民法总论的题目很多,可以做很多选择。我原来想过的有民事主体、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等。但是如果选择是《意思自治原则》,这就是一个很好的题目。如果把这个题目做好了,不仅是成功的作品,而且对民商法的进步也是有推动作用的。本科生的选题就为宽泛,可以选择的问题很多,涉及到全部的法律问题,因此应当很好地斟酌,确定自己毕业论文的选题。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来就是有研究方向的,选题相对较为容易一些。

  那么,法学院的学生做毕业论文进行选题,要注意几个问题呢?

  第一,选题要小。

  正如刚才说的那样,选题一定要小。只有选题小,才能够在有限的论文字数的范围内,做最大程度的展开,增加文章的容量和论述深度,使自己的研究成果有价值。例如,如果用20多万字的篇幅,整整写了一部侵权行为法,那就是本科的教材,而不是法学专著,各个问题都点到了,但是没有什么深度,没有学术上的价值。所以,写作毕业论文在选题上,更是这样。一篇论文,字数是有限的。本科生的毕业论文10000字左右,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30000字左右,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100000左右,篇幅都不大,容量并不多,如果没有很好的设计,很难写出有深度的东西。按照一般的写作规则,学术论文通常要说清楚一个问题,大约要8000字,要把一个问题说得很透,大约要10000字以上。当然,也有几万字的论文,那样的论文,要内容很多,质量又要好(长文章可以看一看我写的《中国合同责任研究》和《动物人格权之否定》这两篇文章,前者发表在《河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上,后者发表在《法学研究》2004年第5期上),否则,编辑会给你那么多的版面吗?现在一般作者写的文章,10000万字的文章就很难发表了。多数给你5000字左右的版面就不错了。要在5000字的篇幅中,写清楚一个问题,要有多好的文字功力,是可以想象的。为什么现在有人写文章没有人愿意看呢?就是又瘦又小,干干巴巴的,没有嚼头,看了头就知道尾。这样的文章,就是没有人愿意看。同样,毕业论文的题目也要选得小,在有限的文字中,尽力地展开,扩展它的深度和广度,文章才能够做好。

  小要小得适当,与自己所要说的内容相适应。例如,要写一部20万字的“意思自治原则”,那就要下很多功夫,没有功夫,写不出来20多万字。可是,要选择大一点的,像“民法的基本原则研究”,要20万字,就好像差点意思了。文字不够,写出来的东西就会很平,没有深度。自己要仔细斟酌一下,根据自己的题目,掌握的材料,要与论述的深度相一致,这样就很好了。选择毕业论文的题目,更要注意这些,题目就更要小,能够用万八千字说得很透。即使是硕士论文或者博士论文,篇幅较大,但是题目也不能大。题目做大了,就做不到这一点了。有一个比较通俗的比方,就是刀越锋利,刀刃就越窄,好钢就集中在刀刃上了。写文章大概也是这样的道理。

  第二,思路要宽。

  题目小了,内容就要深。要想把文章写得深,只有思路宽,想的问题丰富、深远,历史的,现实的;横向的,纵向的;中国的,外国的;理论的,实践的;统统都要想到。

  做一篇学位论文,上面这些问题都要考虑到,考虑得不周到,都会影响论文的质量。

  当然,做不同的文章,要根据不同的内容对上述问题有所侧重。比如,写一篇法制史的文章,当然侧重的是历史的内容,但是要注重历史上的这种制度对现实的借鉴意义。写外国的东西,同样要注重研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有一名研究生写的一篇论文,介绍的是美国的信托制度,历史到现实,说得很详细,说得也很好,但是没有写对中国的借鉴意义。这样,就仅仅是一篇介绍性质的文章,降低了文章的分量,充其量是将外国的制度、知识介绍到中国来。我提的意见是,如果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研究信托制度对中国法律的借鉴意义,以及怎样借鉴,写得好,就是一篇很好的文章了。

  二、选题的主要方法

  我在给一些研究生讲法学论文写作的时候,谈到具体的选题,都结合自己的写作实践经验,给他们介绍我的具体方法。下面我介绍自己应用最多的三种方法。

  一是“夹空”法。

  所谓“夹空”,其含义,就是选题尽量在理论的夹空中选择,在别人都没有选择过的空间当中选择。在现在的理论研究中,大量发展的是边缘学科,最引人注目。而且研究边缘学科最容易取得成功。在传统的学科中,也有这种“边缘”的题目。比较形象地讲,就是挨近的两个问题都有人研究了,但是,在这两个题目中间,还可以发掘出一个既与两个题目有联系,又与两个问题不同的题目。这就是夹空中的题目。选择这样的题目,我曾经说过,就像林彪的“一点两面”战术一样,是包打胜仗的战术,是包打天下的题目。我在部队的时候学过军事学。林彪的“一点两面”战术,批判尽管批判,但打仗是非常管用的。它的核心,就是攻击一处敌人,首先要选择一个点,作为主要的攻击点,然后再选择至少一个或者更多的“面”来配合,辅助进攻。可以试想一下,一个人,一个军队,如果腹背同时受敌,那他就只有一个选择:“跑”。所以说,“一点两面”是打的击溃战,不是歼灭战,但是确实如林彪所说,是包打胜仗的诀窍。“夹空理论”也是包打胜仗的诀窍,应用于选题上,选得好,题目确定得好,文章就有了一半以上的成功率。

  我在1987年写作《试论共同危险行为》这篇文章时,就是用的这种方法确定的题目。在研究侵权行为法的时候,我找遍了所有的文章,发现在中国大陆学者的论文和专著中,都没有写过这个问题。其原因是,前苏联的民商法学界对这个问题根本就不重视。而在大陆法系,这个问题几乎是一个常识。因为是在侵权行为法理论的夹空中的问题,我就参照大陆法系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写出来这篇文章,就在《法学研究》上发表了。现在,很多法院判这种案件,都是引用我的文章中的观点,做出判决。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中,确立了这个侵权行为制度,这是在我的研究16年之后,变成了司法实践的现实。这是我很得意的一个研究成果。这是比较大的题目。再说小的题目。在中国的侵权行为法中,没有人提到“霍夫曼计算法”和“莱布尼兹计算法”,到现在,也只有在海商、海事案件的赔偿中,才应用这个规则。在二十年前,这两个概念还是十分陌生的,当时我问过很多人,都说不知道,甚至是大教授也不知道。我就想,既然这样,那这个问题肯定是一个夹空中的问题。我做了研究之后,写过几篇小文章,强烈要求在实践中采用。但是,这种国外的司法常识,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就是得不到理解,到目前还没有在民法实践中采用,这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写文章可以用这样的方法,选择专著的题目,也可以用这种方法。现在的专著何其多,虽然精品不多,但是很多问题都有人论述到了。在选题的时候,要注意运用这种方法,选择最容易突破的题目,最好是没有人做过的,做起来,才有前途。写作毕业论文,根据自己的论文容量,选择夹空中的问题写作,是最成功的方法。

  应用这种方法选题,大家可以看一看我写的《侵害自由权及其民法救济》这篇文章。这是一篇我很满意的文章,在《法学研究》百期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得优胜,得到这一荣誉。这一篇文章,就是对人身自由权及其保护的题目,是以前从没有人写过的。我在实践中发现了这个题目,并且把它做出来,可以说是成功的。这篇文章说的案件,就是我在文章中经常提到的张莉莉案件,是一个典型的侵害人身自由权的案件。但是,在对这个案件进行讨论的时候,我的意见却没有人支持,最后以侵害名誉权的案由结案。这一点也说明了“名誉权是一个大破筐,什么难理解的问题都可以装”的这个结论。最近我在人民大学和耶鲁大学联合召开的名誉权隐私权国际研讨会上说了一个观点,就是“应当对名誉权开展一个瘦身运动”,就是要对名誉权进行减肥,使其名副其实。《侵害自由权及其民法救济》这篇文章,也是夹空理论的成果。

  介绍一个选题内容,就是写作毕业论文是不是可以写人物。我们的法学毕业论文,一般都是论述制度,没有论述人物的。但是我想,写作一位学术人物,写出他的学术思想,也是很重要的选题。因此,我确定我的一位博士生,就写《佟柔民法思想研究》。我看是一个很好的选题。

  采用夹空法选题,基础是能够找出夹空。这就需要有学术的修养。没有很深的学术修养,找不出来夹空。因此,在平时学习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搜集资料,掌握住研究防线的学术动态,才能够应用夹空理论选出自己的选题。

  二是“超越”法。

  在写作毕业论文的选题中,也可以选择大家都论述过的题目,在综合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超越前人所有的论述,做出自己的分析和结论。我把这种方法叫做“超越法”。

  这种方法与“夹空法”正好相反。夹空法是研究别人没有研究过的东西,包打胜仗。超越法则是对大家都说过的东西,说出比别人更高明的意见,超越前人的议论。这种方法选题有其难处,这就是要在研究了全部、所有的同类著述以后,才能够做出这样文章来。因此,用这种方法选题,写作时下的功夫就要更深。没有实力,用这种方法选择题目,做起来很艰苦。但是,在现在,我国学术界的法律研究是很深入的,绝大多数的题目都被别人做过,要选择一个别人没有做过的题目,是很难的。大概在行政法和商法中,这样的题目还很多,但在传统民法、刑法中就很少见了。因此,在毕业论文选题中,超越法是经常用,当然也很难做好的一种方法。

  运用超越法选题,首先要很好地看书,积累资料,掌握这一专题的来龙去脉,各家各派的学说观点,综合比较分析,归纳总结,看看自己在这个问题上,能不能超越各家各派的理论,自成一说,自成体系,别有新义。如果有这个能力,就可以选择这个题目。现在的积累资料掌握学术动态,方法简单多了,上网、GOOGL、百度,等等,一搜,有关的论文就出来了。不像我们那时候,天天蹲在图书馆,一张一张地记卡片,没有多少天的苦读,选不出来好的题目。

  在实际的学术研究中,经常是运用这种方法来选择题目的。特别是选择做驳论的文章,更是要用这种方法,把要反驳的问题说透,然后提出自己的主张。我有一个老师,在讲课的时候,经常是批判了这个学者,再批判那个学者,几种观点都批判完以后,至于自己是什么观点,他说:“那还没有想好。”我反对这样做学问。但是也有人主张这样的做法也是必要的,因为不破不立,先破了大家的观点,然后给别人立论就打下了基础。还有一位老师讲课,每次都是“某某说”不对,“某某说”不对,“某某说”也不对,“我的观点永远是折衷的意见”,即“折衷说”。这种说法也不值得提倡,然而这种说法实际上就是超越法的应用,不过是没有应用好而已。

  应用这种方法选题,大家可以看一下我写的《论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这篇文章,发表在《法学研究》1995年的哪一期上,可以查一查。这篇文章就是用的超越法选题,对以往的这类学说都做了分析,提出了延伸保护的主张。从题目的深度和广度上,都可以成就一篇较大的文章,因而就写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的制度中,选用的就是我的人身权延伸保护的理论。这也是我的一个很得意的研究成果。当然也有人在批评,但是,这种观点的认识,总还是比以前的一些说法有所进步。

  三是“综合法”。

  我先介绍两种不适合毕业论文选题的方法,供大家参考。

  综合法就是对一个问题进行综合论述,综合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自成一体。在每年结束的时候,总是有学者对某一类的问题进行综述,指出一年来,这门学问取得了哪些进展,取得了哪些成果。这是最典型的综合法的运用。还有,在一个讨论会上,对那些讨论的问题有哪些意见,各种意见的根据是什么,综述出来,也是很好的资料。不过这种选题方法,不适合做毕业论文,因为毕业论文不准许写综述的文章。

  还有一种运用综合法选题的方法,就是对某一个问题中的几个问题进行综合研究,例如《某某问题三论》等,也是这种方法选题。这种选题方法,要对这个问题有较为透彻的了解,对研究的这些问题有明确的意见,确有新意。要知道,采用这种方法选题,仅仅是吃别人的东西是不行的,那样的东西是没有深度的。要记住,任何文章,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方法选题,都要有自己的独到的见解。如果没有自己的见解,没有自己的独特意见,那就宁可不写。类似于“三论”、“几论”这样的文章,也不能应用于毕业论文的写作,因为毕业论文要有一个主题,“三论”就有三个主题,“几论”就有几个主体,不符合要求。

  下面我介绍一个综合法,是适合毕业论文写作选题,尤其是适合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写作选题。

  对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对某一个法律问题有全面的了解,有深入的分析,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并不指望本科生的论文能够创新,提出震惊世界的学术观点。我说过,人民大学法学院每年差不多要毕业800左右的研究生。对于研究生的毕业论文是要求有创新观点的。如果800个硕士研究生一年写作800篇硕士论文,提出了800个创新的观点,那么我国的法律就进步了800次,那我国的法律岂不是日新月异?其实也是做不到的。研究生都做不到的,当然也不能强迫本科生做到。因此,多数本科生的学位论文的选题,可以对一个题目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完整地表述这个制度,最好再有一点点新的见解,那就不错了。因此,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写作,选题的时候可以更多地选择这种方法。选好了这样的题目,进行整体的研究,提出自己的意见,也就行了。

  三、对同学的两点忠告

  在这个题目就要结束的时候,我要告诫各位同学,运用上述方法进行选题,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能盲目进行。

  第一,夹空法选题也要适当,不要选择自己力所不及的题目。例如,有一位同学硕士论文选题是《人类基因组的民法问题》,这个问题确实是极为尖端的课题,是典型的夹空理论的选题。但是这样的题目太大了,没有民法的、医学的、当代最前沿的科学基础,我觉得很难做好。对此,我是望而生畏,从不敢涉足。

  第二,超越法选题,也不要“无私无畏”,动辄就要重构某种制度。这几天,有一位同学选题,就是选择《重构法律行为和物权行为》,把我们几位博导都吓傻了,都说中国就要出现一位萨维尼了。这种超越法,不大适当。

  第二部分 关于毕业论文的写作

  在前边的讲授中,我主要讲了毕业论文的选题问题。现在,我要讲一讲毕业论文的具体写作问题,供大家参考。本来,“文章无形”,一篇文章,有一百个人写,就会有一百种写法,不能强求一律,固定出一个写作的模式。这样是不可能的。我的想法,不是说我的法学论文的写作方法就是好,就值得大家学习,而是结合我的写作经验,归纳出几条,供同学们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中参考。

  一、从题材大小考虑文章的篇幅和容量

  关于选题的问题,我已经说过了。在写一篇文章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根据选题的内容,决定文章的篇幅和容量。不过这是一般的论文写作,不是学位论文的写作。因为毕业论文的写作篇幅是限定的,不能达不到规定的字数,又不能大大超过规定的字数,因此,毕业论文写作要根据篇幅的要求进行选题,考虑论文的容量。

  (一)我先说说一般论文的篇幅和容量问题。

  我所说的文章的篇幅和容量,大体上相关,但是又有所不同。有时候,文章的篇幅很小,但是容量很大;有的时候,文章的篇幅很大,但容量不是很大。这很像写小说,有的小说篇幅很短,容量却很大,就是描写的重大题材,通过一滴水来反映世界。

  一般说来,法学论文的篇幅有长有短,小的几千字,三千字或者六七千字;长的万把字甚至数万字。考虑文章采用怎样的篇幅和容量,就要根据自己选题的大小,决定写多长的文章,容量有多大。例如,在我所写的文章中,长的,容量大的,如《中国他物权制度及其重新构建》一文,数万字,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由于这是一个重要的题目,同时包括全部的他物权的体系和结构,还要对各种具体的他物权进行概述,因此才决定写这样长的文章。在《法学研究》上发表的《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与司法公正》一文,主要写的是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理论基础,历史沿革,以及监督方式的体系,也是一个重大的题材,因此,也用了数万字的篇幅,来展现它。相反,在《霍夫曼计算法及其运用》一文,所要阐释的就是一个赔偿的利息计算、扣减问题,因此,就只写了两、三千字,问题足以说明。当然,我也写过《21世纪民法发展展望》一文,2000多字,写了一个极为重大的题材,但是只写了很短的文章,这与发表在报纸上的“理论论坛”这种载体上有关,没有办法容纳大篇幅的文章。

  这里要说明的是,法学论文的篇幅和容量,在一般情况下,以6000字到10000字为宜。这样的文章,在刊物上比较好发表。太长的文章,刊物要为你拿出那么多的版面,除非文章特别好,一般的编辑都很吝啬,是不愿意给你提供的。因此,适合做论文的题材,应当适中,不要太大,也不要太小。一般要按照这样的标准来考虑论文的题材。

  在选择论文题材的时候,应当注意一个规律,就是越小的题材,越容易写出动人之处。这是因为,小题材做出大文章,必然要进行深入、广泛的论证,需要更多的素材,在论证上要更加深入、细致、周到。这样的文章,大家才愿意看,对法制建设也有贡献。但是,往往是小文章作大是很难的,因为有些人在作这样的文章的时候,材料不够,分析不够,问题说不深,说不透,蜻蜓点水,不解决问题。这样的文章,是不受欢迎的,也不解决问题。我看现在的一些省级法学刊物上的文章,就犯这样的毛病,言之无物,几乎是没有科研的价值。

  在自己写作还不成熟的时候,更要注意选择小题目,争取写得更好,字数也不要太多,以5000至8000为好,这样的文章最容易发表。比5000字还小的文章,适合在报纸上发表;8000字以上的文章,发表较难。根据这个情况,习作法学论文,要注意上述问题。

  在一般情况下,没有太成功的把握,不要写3万至5万字的文章,因为发表的机会太小了。

  总之,就是要选择适合作论文的题材来写法学论文,特别重要的大题材,就要留着写书了,不能用作论文写作。

  (二)现在说说学位论文的篇幅和容量问题

  法学院学生毕业论文,篇幅是确定的,各个学校都有自己的规定。篇幅按照规定做就可以了。在有限的篇幅中,怎样扩大文章的容量,也就是学生在有限的论文字数中,把论文做得更为深刻,更为宽阔,则是最重要的。

  一般的规律是,学生在写作论文之前,总是担忧自己写不出来这么多的字。特别是以前没有写过论文或者很少写东西的同学更是这样。因此,一开始动笔,就大量地罗嗦,写上了很多不相干的话,结果还没有上正题,已经一万多字了。真正要展开进行论述的时候,字数已经用完了。

  事实上,一万字、三万字或者十万字,看起来很多,实际上并不多。在写作的时候,应当惜墨如金、千万不敢浪费。开始一定要设计好,每段写什么,要用多少字,都要有计划,根据自己的文章的结构使用。没有用的地方,尽量少说,有用的地方,不怕多说。有一位同学毕业论文写的题目是《论患者隐私权的保护》,开始第一章就写隐私权的来源和发展,第二章说隐私权的北容及其保护。直到第三章才开始说患者隐私权的概念及特征。我告诉他,既然要写患者隐私权,就要第一句话就写患者隐私权。第一章和第二章都没有用,而且也没有我已经写出来的书这一部分写的好。这就叫做直奔主题,扩充文章的容量。

  要使文章深刻的办法,不是增加文章的字数,而是在有限的文字中,增加理论的厚度,进行深层次的论述和说明,这样才行。否则,罗里罗嗦,废话连篇,真正的主题没有说清楚,答辩的时候就要惨了。

  本科学位论文的容量较小,在一般的概念上、在比较上,应当适当控制,主要的篇幅应当放在论证问题上面。即使是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容量较大,也要俭省文字,在一般的概念上和比较法上,都要节俭,不要浪费,保证把主要的篇幅集中在主要的论证上面。

  二、确定毕业论文要论证的主题

  论文的主题,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灵魂。主题定下来,文章的基本格局就定下来了。因此,确定主题是十分重要的。在“文化大革命”中,曾经狂热地鼓吹过文学作品的“主题先行论”,要按照既定的主题,编写故事,塑造人物。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是文学。但是,在法学毕业论文中,却必须坚持主题先行,没有一个好的、正确的主题,就没有一篇好的法学文章。

  毕业论文的主题,就是作者对这个法律问题的研究成果的基本观点。法学论文是法学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形式是为实质内容服务的。研究法学毕业论文的写作,就是要通过写作来展现同学学习和研究法学的科研成果。因而确定法学论文的主题,就是要把所研究的这个法律问题的研究成果归纳出来,确定成一个中心的观点,在整篇文章中来展现它。

  确定毕业论文的主题并不难。选定一个题材,把这个题材的核心内容提炼出来,就是一篇文章的主题。确定法学论文的主题的难度在于,这个主题是不是正确,是不是新颖,是不是实用。这就是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价值。研究成果有价值,当然就正确、就新颖、就实用。如果不正确,不新颖,不实用,科研成果就没有价值,当然,这篇文章也就失败了,还没有写作呢,就已经得出这个结论了。我的一个学生写作博士论文,要写的就是侵权行为法中的严格责任。这个题材,是很好的,用10万字的篇幅来阐释这个问题,可以说是合适的。但是,他的观点,也就是这篇文章的主题并不完全准确。他的意见是,在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中,除了过错责任原则以外,其他的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都是严格责任。这样的观点,恐怕多数学者是反对的,而且也不能就说是正确。这是因为,严格责任在西方的侵权行为法中,是有特定的含义的——当然,国内学者对严格责任的理解也不一样。尽管如此,将严格责任作这样范围的扩大,是不正确的。这样的文章主题,就不好说是选得准的。还有一篇文章,宣称在中国民法中,并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的制度,现在的学术界和实务界鼓吹精神损害赔偿是错误的。这种主题是完全错误的。中国《民法通则》经过几番征战,才肯定了这样的制度,现在不依据法律说话,实际上就是要否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存在。对于这样的主题,就会受到批判,批判的目的,就是要捍卫这项来之不易的民法制度,用它来保护人民的权利。

  我介绍我的一篇文章的主题选定。在《法学研究》中,我发表了一篇文章,就是《论对自由权的侵害及其民法救济》,这篇文章被评为《法学研究》100期优秀论文。这篇文章的题材是在实践中发现的。我办理了这样一个案件,就是单位对职工非法进行强制治疗30余天,法院认为不构成侵害人身自由权。这是完全不对的。争论的焦点,就是人身自由权究竟是不是人格权,因为《民法通则》没有规定人身自由权是人格权。我的这篇文章的主题,就确定为人身自由权的性质属于人格权,侵害这个权利,就构成侵权行为。这个主题,就是非常好的,写出来,自然得到了各界的赞同,制订《国家赔偿法》的时候,就规定了人身自由权为人格权,侵害这个权利,要追究侵权民事责任。这个主题,在当时是新颖的,在实践中也有重要价值。这篇文章之所以获奖,是有道理的。

  还可以再说一篇文章。就是对人身权的延伸保护问题。在1986年以后,对《民法通则》规定的人格权,出现了在主体死亡后要不要保护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在理论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经过几年的研究,我提出了人格权延伸保护的观点,作为一篇文章的主题,进行详细的阐释,在《法学研究》上发表。当然,也有学者反对,但是,作为一种学说,确实有其存在的价值,谁爱批评谁就批评,进行争论不是更好?

  还要说说我的另一篇文章,就是《动物人格权之否定》。保护动物,是世界的潮流。为了适应这个潮流,很多学者提出了要更好的保护动物,就要赋予动物人格权,不仅享有生存权、生命权、健康权,还要享有人格尊严权、名誉权等。我认为这种主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破坏了民法世界的秩序,混淆了民事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界限和关系。我提出了一个新的主题,就是设立法律物格制度,对动物赋予最高的法律物格地位,人在对其行使所有权的时候,其支配力受到严格的限制,确定对动物的做好的保护方法。这样的主题,就可以说是鲜明的,有价值的。我还根据这个主题写作过一篇杂文,还被选为2004年中国最佳杂文呢。

  学术论文的主题要直白,不要隐讳。这正和文学作品相反。文学作品的主题讲究隐蔽,隐藏得越深越好,让不同的读者阅读后有不同的感受和理解,这才是文学作品最好的主题处理方法。在写法学论文的时候,不能这样,不能让读者去猜,而是主题越直白越好,要让读者一看就知道,一看就懂。用这样的写法写出的文章,才是法学论文中的上乘作品。

  还要有一点,就是文章的主题必须一以贯之,在文章中不可进行改变。如果不是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没有中心,没有基本观点,这就不是一个真正的法学论文了。例如,有一位同学写作的毕业论文,一个题目,分为两章,第一章和第二章各不搭界,说的完全是两个问题,就像“几论”文章那样。这样的文章为双主题或者多主题,是写文章的大忌,一定要避免这样的毛病。

  最后,文章的主题能够归结起来,在读者读完这篇文章以后,能够用一句话就说清楚,这样的主题提炼就是成功的。我曾经和学生讲过这样的话,就是:理论工作者就是要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展现深刻的理论内涵;实务工作者就是要把复杂的事情弄简单,把复杂的案件归结为一句话,正好与要适用的法律相等。在做法学论文中,是要丰富理论内涵,但是不等于文章的主题复杂。主题一定要简明,理论一定要深厚。做到了这一点,文章就差不多成功了。

  三、确定毕业论文的论证方法

  论证方法是说明主题的基本方法。主题确定了,论证方法不对,论证得不好,也不会写出好的文章。

  (一)首先要确定的是,文章的基本论证方法是立论还是驳论

  在一般情况下,法学文章的基本论证方法应当是立论。就是在这篇文章中确立一种什么观点,其实也就是文章的基本论点。围绕着这个主题,全面阐述它的正确性、必要性,以及具体的适用方法,使这个观点立得住,别人批不倒,立论就成立了。

  有时候,法学文章也要用驳论。集中一个错误的观点,进行全面的批驳,展现这一观点的谬误所在,认识它的错误本质,推翻这个主题,使之不能够在理论界兴风作浪,让它没有市场。采用驳论写作的文章也是有的,只是不多。驳论的结果,还是要确立自己的观点,没有自己的观点,驳论就没有力量。有一位有资格的老师,他在讲课的时候,总是批判别人的观点,甲的意见不对,乙的意见也不对,丙的意见还不对,“但是究竟什么观点对,我也不知道,我还没有研究出来”。这样的驳论,就没有力量,价值也不大。

  当然,在一篇文章中,既有立论也有驳论的也是最为常见的。立论和驳论在一篇文章中结合得好,文章就是成功的。

  还说我的那篇《动物人格权之否定》,这是一篇驳论,当是设想就是要把这个观点驳透,不能让其生存。但是,仅仅是驳论也不行,没有方法解决问题不行。因此,文章的后一部分就是立论了,就是论证法律物格的问题。这就是驳论和立论的结合使用。

  在写作毕业论文中,一般是不选择驳论方法的,而是立论方法。但是,在立论中,要很好的使用驳论的方法,驳论是局部的、个别的方法,不是普遍的方法。

  (二)其次要研究的是文章的具体论证方法

  比较法、演绎法、归纳法、推介法、综述法,等等,这些方法都可以在毕业论文中使用。有的时候做一篇文章,就使用一种论述方法。例如,用比较法写作一篇文章,就是比较法学的论文。推介国外的一种制度,说明中国可以结合自己的实践情况借鉴使用,就是推介法的文章。

  实际上,在一篇毕业论文中,尤其是分量较重的论文中,往往不会只用一种论证方法,而是根据文章说明的具体情况需要,各种方法综合运用。在初学者看来,在一篇文章中使用各种论证方法,有些眼花缭乱,理不出头绪。但是,只要在写作实践中坚持下去,并且经常动脑筋想问题,就一定会学会运用这些论证方法。

  我有一个学生写了一篇文章,让我看,是推介美国的一项诉讼制度,就是讲美国的这项制度怎么怎么好,怎么怎么操作,但是对如何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将其引进到中国来予以借鉴,没有提出一句。这样就影响了文章的价值。我们写文章的时候,要注意研究实用的价值,应当避免这样的问题。

  四、研究采取何种文章结构

  在法学文章的写作中,结构问题不是很难的事情。主要的要求就是根据自己所选的题材和确定的主题的需要,进行论述。所谓“文章无形”,主要是指的这一点。

  下面,介绍几种常见毕业论文的结构方法。

  一是通常的论述方法。有的同志在这样归纳这种写作方法时说得很形象,就是:“概念、特征、沿革、意义、构成、责任、适用中的问题”。在很多法学文章中,都是这样来结构的,确实是经常用的常规结构方法。在通常论述一种制度或者一个法律问题的时候,都要说明这些问题。把这些问题说清楚了,这个制度也就基本清楚了。但是,在使用这个方法中,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灵活地变换。例如,这个制度是从外国介绍过来的,就要在介绍沿革中多着笔墨,详细说明这一制度的来龙去脉,以及借鉴这种制度的好处。写实务性较强的文章,要在构成和责任以及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上多下功夫。

  二是总论、分论方法。如果写一个制度的内容很多,又要介绍总的制度,又要介绍具体的制度内容,这时候,用总论、分论的方法写,眉目清楚,一看就明白,写出来的效果就比较好。我在写作《中国合同责任研究》一文中,就是用的这种方法。上篇将中国合同责任的总的问题说清楚,下篇将各种具体的合同责任一一作以介绍。这种结构,是用于较大的文章,大概要是几万字的文章才用得上。有人不喜欢这样的结构。我有一篇文章4万多字,也使用这样的结构,责任编辑觉得不好,只好改成现在的分成几个平行的小标题的做法。当然也不错。我第一个毕业的博士写作的论文,是《论抗辩权》,采用的就是这种结构方法,先总论,后分论。总论总体论证抗辩权,分论分别论证各种不同的抗辩权。

  三是判解研究方法。在1990年的时候,我借鉴王泽鉴先生的做法搞判解研究,写出来了几十篇这样的文章,形成了一种风格。前几年王泽鉴先生来北京,我们交谈过,前几个月我去台湾,我们也深谈过。他对我的这种研究方式给予很高的评价,在北大讲学时他还专门说过。用这种方法的文章结构,比较灵活,总是先从判例和司法解释入手,进行分析,阐释法理,说明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和处理办法。大家可以看看我写的这样的文章,读者的评价是,结合实际,针对性强,有实践和理论价值,可读性强,读者喜欢。这种方法也可以在毕业论文中用,但是不适宜整篇文章都用这种方法。要把判解研究放在文章的中间使用,而不是毕业论文就写一篇判解研究。不过,假如说判解研究就是写的好,写成一篇毕业论文,大概也行,也没有反对的理由。

  四是综述方法。对一个问题进行综述,也是一种结构文章的方法。这种方法用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对某种会议的讨论进行综述,对一年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都是这种结构方法的运用。第二种是对具体的理论问题进行综述,同时加以评价,例如在某个理论问题上,归纳出几点,对各家学说进行分析,讨论,最后做出评价。这种结构方法可以按照问题来结构,较为灵活。综述方法不适合写作毕业论文,但是在论文当中可以用,而且要用的好,这是展来自己的论述的基础。

  五是平铺直叙方法。例如,在一篇文章中,要说几个问题,就一个一个点出来;列一个题,就说明一个问题;再列一个题,再加以说明这个问题。这种方法极为简单,很好用,就是文章看起来较为呆板。我在写作《关于修订婚姻家庭法如何处理配偶忠实义务的几个问题》时,就是用的这种结构,第一是如何规定忠实义务的具体内容,第二是应否将违背忠实义务规定为法定离婚理由,第三是关于违背忠实义务的损害赔偿问题。三个问题平平道来,倒也有一定的新意。

  结构文章的方法是很多的,只介绍这几种,供大家参考。

  五、关于毕业论文的文字表述等问题

  (一)毕业论文文字表述的一般要求

  毕业论文的文字表述,千万不要花哨,要平实,要精练,要言之有物,要说到位。切忌哗众取宠,华而不实。

  当然,在写作的时候,也可以让自己的文章有一点色彩,但是不能过浓,过浓就不是理论文章了。同时,在论述的时候,要说到为止,不能怕读者不明白,就翻来覆去地讲,既浪费文字,也浪费读者的时候。我跟有些学生说过,在写法学论文的时候,要对读者进行定位。在写研究性的文章时,要设定读者几乎是自己一样的水平,甚至要认为读者的水平比自己高,不能认为读者都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那样,写作的东西就是普法文章,而不是理论研究论文。只有将读者设定为同等的研究者,才能够起点高,把文章写得精炼。如果是写普法文章,那当然要按照读者是普通人来写,要按照读者是不懂法律或者很少懂法律的人来写。而法学院学生的毕业论文是科学研究论文,起码设定的读者对象是进行法学科学研究的专业人员,而实际上毕业论文主要看的是老师,是法学专家。如果按照普法的文章来写,絮絮叨叨,从最基本的概念出发,去反复说明,就不是毕业论文了。

  我的一位朋友写过一篇文章,内容是研究帮工换工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问题,第一稿写了3万字,凡是遇到了一个概念,就进行界定和说明,好像读者都是法盲一样。我跟他说了这个意见,说“你可以想象读者都是法学专家,按照这样的标准再改一遍试一试”。删掉了这些概念的介绍,文章就剩了1.5万字。我又帮他改了一遍,就剩了7000字,是一篇很好读的文章。

  (二)毕业论文的题目设计

  写文章要分题,写毕业论文也要分成几级小标题。当然,如果就是写几千字的短小文章除外,不必如此。

  1.一万字左右,或者一万字以下的文章的标题设计

  写一万字左右的文章,或者一万字以下的文章,标题的设计要简洁。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要求一万字,是这个标准的文章。

  本科生毕业论文,以及一万字左右的文章,题目应当设总标题。在总标题下,一篇大的文章要分成不同级别的小标题,分别称作一级题、二级题、三级题、四级题……。一般情况,分为三级题就行了,分四级题的也很多见。不同的题级,要用不同的题号。一级题用“一、二、三……”,二级题用“(一)、(二)、(三)……”,三级题用“1.2.3.……”,四级题用“(1)、(2)、(3)……”。这样,文章就眉清目秀,井井有条,不会眉目不清。切记:在题级符号之后,不要添加标点。不可以写成“(一)、物权行为的概念”这样的形式。现在很多的学者写作的时候,不作这样的区分,写出来的文章层次混乱,不好理解。这是应当改进的。当然,这种分题也不是绝对的,更不能像毛主席说的那样,写文章开中药铺,甲乙丙丁、一二三四。要结合实际,该怎样分,就怎样分。但是,既然要分题,就要遵守分题的规则。

  当然,分成几级题目也是可以变通的,例如不用1.2.3.------,改用一是、二是、三是,第一、第二、第三,其一、其二、其三,都是可以的,但是,无论用什么,都要层次清楚,不能自己都不知道怎样编才对了。

  2.三万字以上的文章的标题设计

  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篇幅都很长,需要很好的涉及题目。我认为,凡是三万字以上的文章,一般都要按章设计,在总标题之下,分为若干章,章以下的标题,按照前述一万字左右的文章的标题设计要求设计题目。

  设计章的篇幅,最少要有6000字以上,如果是一篇硕士论文,设计三章或者四章,就比较合适。博士论文,可以设计十章以下,五章以上。这样大体上能够保证自己的论述能够充分地表达出来。

  要不要在章下设节,需要看自己的文章的需要。如果在三万字的文章中,章之下不设节比较好,因为一章就是七八千字,在设节,看起来整篇就是题目了。如果是十万字左右的文章,每章一万字以上,可以考虑设节。

  有的同学写毕业论文,章下设节,节下设目,目下分为一二三,(一)(二)(三),1、2、3……十分繁琐。自己都嫌烦,看的人呢?老师不要烦死了,能给你高分吗?

  六、关于构思

  要写好一篇好的法学毕业论文,必须进行慎密的构思,按照上面所说的各种要求,对一篇文章的全部进行全面地考虑,并且一定要在考虑成熟后再动笔。就像有人说的那样,一篇文章酝酿到了在心里实在憋不住的时候了,不写出来就不行了,再动笔开始写。在我的实践中,对一篇文章的酝酿和构思,总是要想很长时间,真正想清楚了,写的时候,就没有太大的难处了,万把字的文章,一两天的时间就可以写完。

  怎样做到构思慎密,达到不说不快的程度?就是要在构思和酝酿的时候,对篇幅和容量、主题、结构、论证方法、表述形式,都要有成熟的想法;同时,还要对怎样开头,怎样结尾,以及文中重要的段落和主要的部分怎样说明,进行反复思考,打好腹稿,甚至于在心中一次又一次地进行修改,直到自己满意为止。这个时候,大概就是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了,就可以进行写作了。现在用电脑写作,有一个好处,就是先将提纲写好,然后在提纲上进行扩充,可以保证思路清晰,文思不断。腹稿打到什么程度?我通常是腹稿达到第二级题目甚至是第三级题目,这样可以保证写的快。

  有些朋友经常问我,写作法学论文有没有技巧,怎样使用各种作文的技巧。我的回答是,首先,做法学论文,肯定有技巧,这样的技巧,不外乎作文的一般技巧,如同上边所说的内容。其次,做法学论文,达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就没有技巧了,那就是,技巧运用到熟练的程度,就不必再讲究写作的技巧了,这时就是技巧的最高境界了。如何达到这样的境界,就要多写多练,熟能生巧。只要大家坚持下去,就一定会在法学研究中取得成果,写出好的法学论文来。

  第三部分 关于毕业论文的注释

  一、注释的重要性

  注释的意义是什么?我觉得最贴切的比喻,就是女生的化妆。人长得不错,脸蛋不错,再在化妆上下点功夫,那就是美女了。人长得一般,不要紧,化化妆,捣吃捣吃,也可能成为美女。但是,注释仅仅是化妆,而不是整容。在文章中整容,就是对文章进行大的修改了,而不是化妆。文章写好了,好好化化妆,做好注释,就使文章精神焕发、神采奕奕,提高了文章的档次。反之,文章写的好,但是注释乱七八糟,就像美女不打扮,不洗脸,看不出模样,瞎了材料了。

  学位论文是科学研究论文,是严肃的科研论证,必须引经据典,说的头头是道。而不是自己户想乱想,胡说八道。记得有一次参加理论研讨会,我作主持人。有一位作者在说他的观点,我们觉得这个观点很怪,我就问他的观点的依据是什么。他说:“我认为。”我又问依据什么认为,他就不耐烦了,说:“就是我认为。”这是不讲道理的研究,认为什么要有依据,没有依据就是瞎认为。现在还有一个现象,同学做论文很普遍,就是无论对多久之前,何人论证的问题,都不说明,都是自己首创的观点。事实上,作学术论文,不仅要说明不是自己的观点的观点是谁的观点,而且要查明首创这个观点的人是谁。这些都需要用好注释。现在有很多人都不习惯用注释,也不习惯好好用注释,用了注释也不规范,真的是瞎了美女的材料了,必须坚决纠正。

  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在一篇毕业论文中,不可能都是作者自己说的话,无论是直接引用,还是间接引用,都要注明出处,说明是谁说的,这既是尊重原作者,也表明自己不是掠人之美。现在很多同学的做法是直接的引用说明出处,间接的引用就不说明出处。这也是不对的。当然,即使是直接引用,也有很多不加注释。更不要说在网上扒文章、拼凑起来的那种文章,当然就更不敢注释了。论证一个观点,不论是肯定,还是否定,都应当找出这个观点的源头,说明出处,做好注释。

  第二,有些要说明的问题,没有必要在正文中说的,可以在注释中说明,这样可以减少篇幅。这一方法运用得好,文章也是很有特色的。

  其三,注释要写得规范,不是任意而为,随心所欲。我在注释方面是很注意的,但是在写作《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与司法公正》一文中,在注释上,就让编辑一遍一遍地修改,使我更进一步认识到了写好注释的重要性。任何精心的编辑,都不会在注释上忽略的。在香港出版《中国侵权行为法》一书,在校样寄回到内地修改的时候,我对香港的编辑认真负责的精神十分感动,尤其是注释,一个字也不含糊。前几年,日本早稻田大学的小口彦太教授为我的书《中国民法的理论与实际》做翻译,几次越洋电话、传真,都是核对注释。日本成文堂在付梓前专门核对的还是注释。可见注释对一本书的重要性。同学们学作毕业论文,一定要为自己的文章好好地做好注释,让文章更好看。

  二、法学研究注释的方法

  法学文章、专著的注释,《法学研究》的是最标准的,应当参照他们的注释方法,做好自己著作的注释。大家在写作的时候,要好好看《法学研究》上的文章注释的方法,严格照着做,使自己的文章在形式上看起来,就很好看。现在的注释是太不规范了,包括大学者都是如此。写文章要从小处严格练习,养成好习惯。

 

 


Re:2006.01.06.学位论文浪费题材
areball 2006-05-05 11:49 
谢谢推荐的文章,对本人博士论文写作很有指导意义。盼望多交流指教!

Re:2006.01.06.学位论文浪费题材
glj 2006-01-13 20:37 
受益匪浅,对论文一种全新的认识,多说实话才是真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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