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社会科学论坛》杂志,(12)2006
道德虚无主义:庄子哲学的一个分析
林 航
作为道德虚无主义的重要代表,庄子构成此方面伦理学讨论的良好例子。庄子于其著述中对社会现实的论述极少,并在以人间世篇为立论基点的哲学思想中回避和否定道德价值。在一阶道德与二阶道德两种层面上,庄子分别采取了以自然与游世姿态为道德内容的策略,从而否认了纯粹的道德之善。尽管虚无很可能是一种深刻的价值规律,这种道德虚无仍然过于轻易地从非道德转向反道德,并在道德思维与道德心理的实践中让人自以为是。
道德虚无主义;相对主义;道德价值;道德思维;道家伦理学
[作者简介] 林 航,男,(1983-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哲学系、 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道德哲学(伦理学)、哲学原理、道德心理学等的研究
对相当一部分人来说,道德虚无主义是一个颇富吸引力的姿态。当持有道德虚无主义观点之时,流行的道德理念就将被否定与拒绝,在虚无论者看来,没有什么道德价值是重要的。实际上,除了直接构成一个道德心理学的问题之外,道德虚无主义还在人们的道德思维中具有重要的位置,看清这种伦理学理论和现象很有必要。在思想史上,也许没有人在那么早的年代就提出了如此空灵的哲学思想,庄子哲学构成了虚无主义的一个卓越代表。
一、庄子的虚无主义
庄学并不是一个同时存在着赞同者与反对者两种声音之平衡的学术研究,在庄子哲学研究中,赞同者们争论着那些基于赞同庄子的较细微的问题,但反对者则往往倾向于不发表更多的谈论和言论。这当然源自庄子哲学的绝对性,从学理上看,庄子的思想是鲜明极端的,如果你一开始就不认为庄子是对的,那么,在此之后的时间里,你也就难以再度认同他,但如果你一开始就认为庄子是对的,则此后的时间里你对他的认同就基本上将有增无减。这使庄子不同于哲学史上那些思想兼容性更多的作者,并使问题变得较为棘手,因为,除了深刻地赞同庄子,如果希望站在常见的庄学之外对庄子哲学说些什么,也就成了困难的事情。本文正是基于这种有些复杂的角度,我将指出庄子哲学尤其是它在伦理学领域所具有的缺陷,尽管我也认为庄子哲学在其它的一些部分具有相当基础的合理性,但这些缺陷同样地基础。如果这些批评能够成立,则庄子哲学在伦理学和整个哲学本身的角色就需要被重新看待。
庄子的哲学是一种虚无主义。这个断言下的并不匆忙。已经有相当多的研究者同意了这样的说法,虽然一些庄子的捍卫者试图反对此观点。庄子的虚无主义具备了虚无主义在其原本含义上的各种特点,此外,庄子的虚无主义和他的哲学一样,还具备一种许多人所不具有的彻底性。这一特点使庄子的虚无主义不仅在时间上早于其他哲学家,也使它成了一个极其良好的标本。当尼采、海德格尔和萨特等哲学史上最为著名的一些作者在二十世纪谈论虚无主义时,庄子早已在几千年前对虚无主义作出了极其深刻的理解。虚无主义反对现有的或流行观念中的权威与价值,庄子正是如此。庄子哲学中被研究者所无数次提到的“无为”、“逍遥”、“大道”、“命”等核心概念几乎都在表示着这一点。与此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虚无主义是一个伦理学尤其是价值学的概念,哲学上的虚无主义导致的很可能只是一种思想上的活动,但在伦理学中,虚无主义就将成为一个严重的道德事件。庄子的虚无主义构成了虚无化对待道德的典型,但庄子哲学却并不是在伦理学中完全否定的,因为虚无主义并不是完全悖离道德的,也由于虚无主义的这种复杂的特点,它将在伦理学中产生重要而广泛的关联,不管是从正面还是从方面来看,情况都是如此。
李泽厚曾经提到一个对庄子虚无主义的乐观的看法,李泽厚认为,庄子的虚无主义仅仅是在通过心灵哲学影响着社会上少数的知识分子[①]。认为虚无主义通过心灵影响着人们,这样的说法当然不错,不过,对于庄子式的虚无主义在社会成员中的真实情况,我却完全不那么乐观。事实上,虚无主义正在以惊人的强度腐蚀着当代社会的道德根基,尤其到了现在,这种状况的严重性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意识。近几十年来,人类道德的危机常常使人感到人类确实面临着颠覆性的崩溃危险,即使世界上已经发展出了相当完备的知识与文明、立法与公共伦理沟通,但事实却反复表明,没有什么价值具备根本上的合法性。人们似乎也越来越倾向于认为,虚无主义、非价值主义没有什么不对。如果虚无主义的经验情况像以上所描述的那样,那么,庄子的虚无主义就构成了其后续虚无主义的始祖,它不仅是彻底的,而且也影响广泛,今天的人们肯定没有都阅读过庄子的哲学文本,不过,庄子的虚无主义却表现在相当多的人群观念之中。我将指出,虽然庄子的虚无主义具有彻底性的特点,且它影响广泛,但是由于人们在虚无主义的彻底性上并不具有和庄子思想相同程度的分量,这使庄子的虚无主义真正在道德现象领域产生了更糟糕的后果。
精神自由是庄子哲学最为直观的吸引力,或许也是庄子哲学对阅读者产生的第一个吸引力。这个吸引力相当地富有成效,如同所有庄学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庄子在语言修辞和哲学文体上具有的技巧和特异性使精神自由、自然而为等论点成功、深刻地俘获了阅读者的心。但我却将接受王博等人所提出的见解,即认为将“人间世”作为庄子哲学研究的起点,而不是如更多人愿意认为的“逍遥游”[②]。在以“人间世”和与之相关的“德充符”为庄子哲学起点的解释观点看来,庄子在他整个哲学中所提出的包括精神自由在内的所有论点都不是横空出世、先天为此的,而是有着一个更为现实主义的起源,我在此处希望作一个补充,即事实上许多以“逍遥游”为起点和中心的庄学者也并非否认“人间世”论所认为的庄子哲学现实主义起源,但在“逍遥游”论的论者看来,现实主义根本不能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
二、拒绝道德
一旦我们同意“人间世”论的观点,我们就离庄子阐述其庄学理论的动机大为接近,因为正是从这个源头,我们才能发现并了解庄子哲学的发生,并才得以有可能更准确地评估其合理性。除了这个显著的理由,也同时需要指出,“人间世”论的论点使庄学的伦理学部分更为突出,正如颜世安所认为的那样,庄子哲学的一个重要动机是他对现实道德的不满,众多庄子研究者已经指出过那几个著名的例子,即颜回、使者、太傅的寓言故事,(《庄子·人间世》)总是被研究者轻而易举地在某一时刻所指出。庄子在其中表达的核心论点是,现行道德尤其是政治生活中的道德是腐败、黑暗、虚伪、没有救治希望的,怀揣任何程度的道德理想去对之进行参与都不够明智乃至愚蠢。由此一来,庄子也就在表达了他的道德观点的同时拒斥了所有的道德理想和道德规范,并强烈地暗示着道德虚无主义。但是,我认为,绝大部分引用者都是在不恰当地引用着庄子的这些关于现实主义反叛起源的例子。
为什么?因为庄子研究者们总是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样一个严重的事实,那就是,在《庄子》的全文中,几乎再也找不到和这几个例子相仿的关于道德的例子。换句话说,这几个例子是庄子哲学中仅有的直接论及道德的部分。如果看到这一点,相信人们也就不会如此轻易地习惯于将它们作为在论述庄子哲学过程中所进行的一个凑巧的或有趣的点缀,去用以证明和表明庄子的精神自由毕竟是有其非常合理的现实根基的。相反,通过这几个仅有的例子,我们应该看到的乃是,庄子事实上根本就不具备这种从现实主义走向精神自由的合理过渡。在常见的庄学研究论述中,庄子不满并深入地看到了现实政治以及现实社会的黑暗,在这样的条件下,庄子才转向了精神自由的哲学空间。而在另外一些论述中,这些例子被用来作为庄子在伦理学方面合理性的辩护,论者试图用它们来表明,庄子的伦理学观点毕竟有其合理性。
但这样的观点全都有着极其严重的失误。首先明确这样一个要点,即再次确认庄子哲学的讨论起点,我们需要明确庄子的哲学不是凭空产生的,庄子是在现实社会、现实生活中遭遇到努力后的失败才转向精神自由的,另外,由此可以认为,如果庄子的这种境况是真实的,那么庄子的起点和其后来的主要观点就获得了合理辩护。但是,庄子哲学根本无法具备这样的辩护。是的,现实政治是黑暗的,社会生活在大部分情况下也是残酷的,人际关系如果不是那么恶劣,可如果没有良好的实践,它也有可能显得让人心灰意冷,但问题是这在伦理学和道德现象中只是一个最为基本的条件,它不仅不构成任何伦理学理论的根基,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些司空见惯的现象根本不能作为反对道德、放弃道德的理由。
说实话,庄子的这一过渡极其糟糕和失败,它不仅仓促简陋得令人难以置信,而且由此不具备任何说服力。这个社会冷漠,我们就需要变得内心冷傲?现实生活显得无情冰冷,就应该追求自己的生命保全?从任何角度来说,回答都不可能是肯定的。但庄子却明确地作出了肯定性的回答,不仅如此,这些肯定性的回答构成了庄子哲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庄子哲学的这些发展再也没有想它的现实起源那样谈到现实道德了,相反,庄子的全部笔墨全部集中到虚构、幻想等部分上去,就像人们都看到的那样,那些占据了《庄子》几乎全部的虚构之类的部分,才是庄子哲学对人们的最直观的吸引力,而关于现实黑暗、道德无效等的微小部分则不是。当人们轻松地论述了现实道德无效之后,就倾向于和庄子一样对这些经验的部分再也不提,就好像它们不存在过一样。由此一来,庄子的避世在庄子本人和其后来的支持者那里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反对入世、仁义、以及所有道德的理由,但这是错误的,我相信,如果庄子在伦理学领域无法最终获得成功辩护,它将是最根本的原因或原因之一。此外,对规范性道德的反对也因此得以从反道德走向非道德,精神自由如果仅仅是反对一般的道德,它就无法让庄子变得那么具有魅力,然而当庄子反对道德的同时也认为所有的道德都是无关紧要和层次不高的时候,它就将在许多人的道德价值观上获得难以置信的吸引力。
庄子的虚无主义因此是双重意义上的,他不仅没有看到那些道德现象,而且在此之上断然否定和完全拒绝关于道德的任何肯定性质的想像。我同样已经提及,庄子对此作出的诸如保全生命之类的答案策略是相当令人难以接受的方案。让我们转入对庄子关于虚无主义的非道德部分的论述。注意到庄子的解释者们往往在精神自由这样的直观吸引力之外,对庄子哲学作出更深层次的论证,这样的论证一般将庄子哲学的某些被其认为更为核心和具有突出理论力量的部分作为根本的基点。自由就是其中之一,美是另外的一些,而它们也也包括了在自由和美之上的其它处世策略,例如游世的观点。我无意于在这里具体解释这些被精密推出的庄子哲学闪光之处,尽管很明显的是,它们确实相当重要,实际上,美、自由、以及诸如沈善增对庄子哲学作出的佛教解释等[③],这些都构成了庄子哲学理论化的极其重要的部分。但另一方面,也正像本文一直想表达的那样,庄子的哲学不应当没有伦理学,因为虽然关于美和自由的观点越来越被认为超越了道德领域与道德哲学,但基础的道德和基础的美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个有巨大讨论空间的问题。也许庄子哲学的解释者是对的,那就是庄子关于美的观点相比于其它的许多哲学理论形成了压倒性的优势,但如果认为在道德领域这一论证和观察也能同样获胜,却未免过于轻率。相比于人类的美的领域、形而上学的自由领域,道德是一个更为基本的问题,伦理学之所以重要,或者说道德之所以重要,其原因乃在于不管政治、经济、法律,还是这里所谈到的美和自由,都建立于道德的基础之上,而且相当大的受道德领域的影响。
仍然有相当一部分的解释者认为,庄子实际上对善有着深刻和坚定的认知、坚持[④]。这是比上一段所论及的更进一步的判断,这样的观点不仅肯定了庄子哲学在关键地方的高明,而且进一步地认为庄子实际上也具有关于善的坚持。不过,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可以成立的观点。即使庄子在坚持着什么,那也不是一种善,至少不是一种道德上的善,因为如果庄子具有一个关于善的观点,那么他也就不会在那么标准的道德情景中要求当事人在道德上退缩保身,而不是去行动道德,也就是《庄子》中唯一的这个事例,使庄子完全无法获得关于其具有一个道德坚持的理由。
三、道德的善:一阶的和二阶的
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些问题,我将对道德提出一阶和二阶的解释,通过这一解释,庄子哲学的道德理论部分将变得非常清晰。尽管极少有人提出,但我仍然认为一阶道德和二阶道德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在关于正义的讨论中,已经有一些人对正义以及道德发展的过程作出了一阶与二阶的划分。我相信,一阶道德和二阶道德是两个在道德哲学中极具解释力的概念。为了理解一阶和二阶道德,需要首先在看待道德现象的时候排除那些较不纯粹的部分,而在余下的部分中,一阶道德指的是基于个人的本真之善,二阶道德是在个人之上的较为本真的道德善。这样的划分从直觉上看是基于主客观的观念,但它所带来的比主客观的分隔要多得多。
除了提出一阶道德与二阶道德,我还将在这一框架中为庄子哲学增加一个对比,没有出乎意料,它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学。儒学例子似乎将被人看成习以为常的,在中国哲学学科的各种讨论中,儒和道从来都不是一个陌生的双生儿,这个观点虽然不错,但我想要指出的是一种非常可能发生的误解。让我解释这种可能的误解,人们很可能认为,将孔子为代表的儒学作为庄子道学的对比,是在表示,儒学在我的道德哲学观点中是正确的。这样的看法并不准确。实际上,虽然认为庄子在道德哲学方面有颇多失败,但我仍然认为庄子对道德哲学将能够提供极具启发性质的理论资源,即使是庄子的虚无主义,也具有它的某些内在的合理性;与此同时,儒学是否就是正确的?这同样是一个有无数争议的话题,虽然不管在哲学方面还是在伦理学方面,儒家的支持者都比庄学要多得多,但我同样不是在简单地认为,儒学就具有哲学和伦理学上的优越性。儒学对比道学的优势,这是一个需要被仔细考虑的问题,不管我们最初的立场是怎样以及更倾向于哪一方,它的答案很可能与我们的直观很不相同。最后,我希望指出,相比于庄子,孔子确实在其著作中提出了一个明确的义务观与责任观,从道德哲学的角度,一个明确的义务观要比对道德的虚无主义拒绝要具有优势。
孔子与庄子在一阶道德和二阶道德方面都不相同。孔子在一阶道德和二阶道德所提出的是人们所熟悉的,人的道德上的善良,以及仁义入世分别构成了它们的内容。不过,还是要将庄子的方案也纳入其中,才容易看出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在一阶道德方面,庄子所具有的观点也许并不那么容易统一起来,因为由于某种未知的原因,庄子没有提出任何关于个人在道德上的善之外,庄子似乎对人的生命的善以及自然的善都给予了肯定,生命的善和自然的善之间肯定具有某种关系,但重要的也并不在于它们之间的关系,而是在道德的与生命的之间。虽然不像孔子那样将道德、良知方面的善认定为一阶道德的内容,然而庄子毕竟是在坚持某些事物。在二阶道德方面,庄子被一部分研究者所备加推崇的游世思想也与孔子的入世思想形成了相当鲜明的对比。游世是一种相当独特的姿态,这种姿态之所以独特,并不在于它是一种从个人的养生保身和顺其自然在一阶道德向二阶道德*转过程中所必然出现的对社会集群的反应性选择,而毋宁说在于游世思想所反映的一个庄子哲学的事实。
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一事实,需要知道的是,考证中的庄子并不像大多数人所想像的那样放浪形骸,相反,生活中的庄子其实是拘于小节的一个人,庄子的放浪形骸,正像他的哲学一样,仅仅是思想中、形骸之内的,当然,追求心的自由而非形的超越,本来也是其更为侧重和强调的方面。对庄子来说,从逻辑上说,游世并不是最佳方案,因为庄子哲学所需要的一阶道德向二阶道德的*转很可能会被断然拒绝,庄子与孔子在这一点上有天壤之别,儒学本质上就是二阶道德,但庄子则仅仅需要一阶道德的某些坚持。不过,如本文开始部分即已提及的那样,二阶道德之所以必要,是因为人的集群社会性存在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庄子完全看到了这一点,并且出乎意料的是,庄子巧妙地将一阶道德的内在精神也在二阶道德中变得合理起来,游世思想是这一转变的杰作表现,由于在世而以“游”的独特姿态来对待,庄子不仅在保持理论一贯性地基础上顺应了二阶道德提出的要求,而且使二阶道德的游世内容在哲学高度上都显得不逊于其一阶道德中对自由和美的坚持。
与孔子不同,庄子在一阶道德和二阶道德中都完全没有一个明确的关于道德义务之类的位置,相反,充斥其中的是价值和道德的虚无。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一阶道德还是二阶道德,庄子事实上都不具备实现其哲学理论的可能。原因亦即庄子哲学的彻底性和极端色彩,庄子的极端论证和推导使其哲学不仅与某些相当坚定的事物,如我在这里所表达的作为基础的道德背道而驰,而且也偏离了可实现的范围。一阶道德的个人自由是无法实现的,二阶道德的游世内容则直接就是一阶道德无法实现在第二阶段的表现。但这并不是庄子虚无主义的全部。虚无主义之所以被相当数量的人所认同,是由于虚无主义理念本身具有吸引力。事实上,虚无甚至构成了现代社会道德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特质,从传统道德的角度,这是一种价值的异化,但由于虚无主义已经多方面地侵入了道德领域,以至于虚无主义获得了比它原本所应该具有的地位更为重要的范围,使得这一经验现象的合理性难以被简单地反驳。
四、道德虚无主义的几种面孔
从某种角度说来,虚无主义确实有着它深刻的合理性。庄子对道德哲学理论所提出的最富有挑战性及最深刻的观点在于,任何价值都是相对和分裂的[⑤],当人们面临各种各样的道德困境时,不管选择何种价值立场,结果都将带来更深刻的价值困境和价值上的分裂。世界上的所有事件当然处于或多或少的关系链条之中,而道德上的善与恶当然也是共同存在并互动着的。不管道德理想主义被得到何种程度的践行,我们都无法回避这样一个论证上的反驳,那就是当道德理想主义得到实施的时候,由于价值的分裂和不完整,道德的坚定性总不可能是最终的。借助这种强有力的相对主义论证,没有任何道德价值能够在庄子式的虚无看待下幸免,也正是庄子的这样一个相对主义的道德虚无论,体现了庄子虚无主义所具有的高明,如果我们按照庄子所指出的方法和途径去认识我们周围的道德现象的世界,那么,情况很可能像庄子所说的那样,在这样的世界中,没有可以最终被视为合理与统一的价值,道德的根基因此被侵蚀和深深地怀疑。
虚无是一种内在的价值规律与道德现象。这就是对庄子道德虚无主义的第一个回答。尽管在许多道德哲学中这样的观点仍然是被拒绝的,但我们却必须承认这一点。作为道德的动物,我们不仅在道德价值中发展了某些相当显著的道德上的善,这样的善带给伦理学以各种不同程度的坚定性,但另一方面,虚无也同样是一种价值。认可虚无的道德价值很可能构成一种更为深刻的道德哲学理论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它也是我们理解庄子的步骤之一,尽管这并不能使我们因此就同意庄子所提出的全部道德观点。就像在道德理想主义中墨子比孔子走得更远一样,在道德虚无主义中,庄子比老子要求得更多。庄子几乎完全否认和拒绝了一阶道德与二阶道德中那些最坚不可摧的道德上的善,并代之以超越性质的以一阶道德中生命和美学领域的自由为中心的至德。否认一切道德使庄子的虚无主义获得了彻底性,但庄子的虚无主义方案却又构成了自身更为深刻的分裂。
这是一种更为深刻的虚无,像许多庄子的赞同者与反对者都会感到的那样,庄子并没有走出虚无主义,他也无法在提供了对流行道德的反驳与无上自由的描绘之后真正走出虚无。在论述德性论的可能之时,麦金太尔对此有着相当精辟的见解,麦金太尔评析了尼采的道德虚无主义之所以会是失败的根源:“不仅尼采以不与亚里士多德传统论战的方式并没有使他获胜;而且更重要的是,正是从这一传统的观点出发,我们才清楚不过地理解了尼采立场的根本错误。”[⑥]如果庄子的道德虚无主义立场使那些庄子之外的道德价值被一概否认,而庄子所希望的超越虚无的尝试却同样无法在任何真实的处境中得以实现,这就构成了一个更大的虚无主义吊诡。
出现这样的现象,其内在的原因乃是由于,从非道德向反道德的*转途径常常是轻易和令人觉得它是随意的。如同其它许多道德虚无主义者一样,庄子并非是在他的哲学思考的最开始的阶段就希望提出超越性的非道德的观念,相反,这些非道德的观点都是在反对现行道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过,在反对道德的时候,庄子却走得太远,而且在反驳上显得如此轻率。从实践的层面,庄子的道德虚无主义造成了相当有害的影响。
该范围广大的影响并非因为庄子所提出的那些最为深刻的哲学观点本身,而在于诸如那些哲学观点所造成的实际后果。倘若人们希望直接实践和应用庄子的这种虚无主义,那么这个世界也许就会看不到庄子式的虚无主义,那样的虚无主义相当极端,表现怪异,思想也有着某些内在的深刻分裂与冲突,而且需要相当多的精神方面的训练。不过,在经验的层面,人们总是能够将这些困难或者问题转换为较不成问题的一些形式。一般说来,人们并不会像庄子一样进行那么深入的哲学思考和体会,而仅仅是在某些方面应用庄子哲学中的一些部分。在使庄子哲学的虚无主义丧失本来重量的同时,这一现象反而使其虚无主义得以实现,但该实现是变异的、价值驳杂的。而且,在脱离庄子虚无主义本身具有深刻的内在分裂的同时,人们在经验层面上所具有的庄子式的虚无主义表现却又带上了更为复杂的形式。它们可能是反价值的,也可能是非价值的,也可能是模模糊糊的。
庄子为所有道德虚无主义的赞同者提供了一个哲学的权威表述。这种经过权威表述的虚无主义会给人在道德虚无的理解和想像中提供更大的自信。像庄子本人一样,人们同样会轻率地忘记了,当我们自认为道德价值是分裂和不可靠的、追求某种妙不可言的自由和至德才是真道的时候,我们常常会遗忘一个伦理学中的根本事实,那就是,这种基于相对主义且貌似非道德的超越观点已经悄悄地反对了一切道德价值,包括那些纯粹之德。
注释:
[①] 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第205页,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
[②] 王博:《庄子哲学》第18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③] 沈善增:《还吾庄子》第页,学林出版社,2001年版。
[④] 颜世安:《庄子评传》第194页,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⑤] 爱莲心:《向往心灵*转的庄子》第188页,周炽成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⑥] 麦金太尔:《德性之后》第325页,龚群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Moral Mihilism :An Analysis on Zhuang Zi's Philosophy
(道德虚无主义——分析庄子哲学)
Lin Hang
College of Philosophy and Sociology,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China
Abstract As the important representative of moral nihilism, Zhuang-Zi constitutes good example of this aspect in ethics. Zhuang-Zi say extremely few to the social reality, and avoid the moral value in Ren-JianShi of which appears as the basic of philosophy thought. In the two dimensions of first order and second order morals, Zhuang-Zi separately adopted strategy with count for nature and game with the world, and thus denied the pure good of morality. Although the nihility is very possible is one profound law of value, this kind of moral nihility still too easily changed to counter- morals from the non- morals, and let the agent in the moral thought and moral psychology practice excessively self-confident.
Key Words moral nihilism,relativism,moral value,moral thinking,ethics of Taoist